【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10月09日訊】日前港警近距離開實彈槍擊一名中學生後,消防處處長及工會盲目撐警引眾怒。約200名消防及救護員發表聯署聲明,怒轟「處長不代表我」,並批評警方拒絕向傷者即時施救,同時呼籲為公義發聲,站在良知一方。
中共「十一」閱兵當天,香港再次爆發大規模抗議行動,港警瘋狂使用催淚彈和水炮車,及真槍實彈近距離擊中一名中五學生。
根據港警的數據,警方當天共發射1400枚催淚彈、230發海綿彈等,總共開了6槍。共拘捕269人,年齡介乎12歲至71歲;醫管局公布當天至少104人送院,數人情況危殆,最小僅11歲。
10月2日,示威者召開第17次「民間記者會」,譴責警方實彈開槍殺人,並表達「自由之心不死 奈何以槍斃之」的抗爭決心,同時香港多間學校緊急罷課,聲援中槍和被捕的同學。
同日,香港入境事務處處長曾國衞、香港海關關長鄧以海、消防處處長李建日、懲教署署長胡英明,以及政府飛行服務隊總監胡偉雄,均發表聲明稱,堅定支持特區政府及警隊止暴制亂,全力支持警隊嚴厲執法。
10月8日,約200名不同職級及職系的消防及救護人員,透過民間記者會發表聯署聲明,斥責紀律部隊首長們是將政治凌駕法治,盲目撐警暴露其行為不能代表前線消防及救護人員理念。
民間記者會同時發布影片,顯示大量消防及救護人員證件以證明聯署人身份。
聯署聲明內附有一段Youtube片段,在片中出現一幕又一幕消防及救護員,在過去4個月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拯救市民的情況。
之後又寫上「因不忍見到香港市民受傷或死亡,超過200位消防救護同事決定站出來發聲與香港人同行,『盡天職依法救人』,謹此呼籲各公務員及紀律部隊,為公義發聲 站在良知一方」的字句,並附上逾百名消防及救護員的職員證。」
當中有消防員在memo紙上寫有「消防處處長不代表我!」,而片尾亦寫有「不平則鳴,放下職員證,脫下制服,我們都是香港人」。
片段上載YouTube後,網民們紛紛留言「感謝消防同醫護人員與香港人同行」、「感動到一直流眼淚,多謝消防員!」也有網民擔心他們會被人秋後算賬。
聯署聲明全文如下︰
《恥與警暴為伍—絕不認同消防處處長及工會發聲明盲撐警方》
十月一日,有警員近距離槍擊學生並拒絕立即施救,紀律部隊首長們當晚隨即將政治凌駕法治,盲撐警隊,此等行為不能代表前線消防及救護人員的理念。
我們集合了近二百名不同職級及職系的消防及救護人員 ,聯署表示對處長及工會有關聲明表達深切遺憾;及對學生被槍傷, 警員拒絕向生命垂危的傷者即時施以救援表示極度憤慨。
不久之前,副消防總長陳慶勇先生在記者會上代表處方表示消防及救護同事一向會冒生命危險拯救他人,絕不可能置死傷者於不顧;言猶在耳,如今警方之行為徹底與消防處信念相違背,處長及工會的聲明教一眾屬員情何以堪?
過去4個月,警民衝突越演越烈,我們對警方不斷升級及不受制衡地濫用暴力、任意拘捕予以最嚴厲的譴責。更甚者,我們多次目睹於事故現場出現警察阻礙、誤導甚至辱罵正在進行救援的消防救護人員之情況。
根據香港法例第95章第27節,任何人士抗拒、阻撓或阻延消防處人員執行職務即屬違法。消防處人員按法例執行職務,不論身分立場,不容挑戰。任何人士如需要救援服務,消防救護人員有法例上的責任確保受傷人士立即得到適切救助並送院治理。
處長及工會在支持警隊嚴「厲」執法的同時,是否就不需要警隊嚴「正」遵守法例規定,可隨意阻礙同袍救援?
公務員團隊本應根據法例,為香港社會福祉互相尊重合作。但見當權者有法不依,禮崩樂壞,我們呼籲各個公務員團隊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組成平台,積極發聲。
最後,我們期望政府能悟已往之不諫, 積極正面回應民間五大訴求,還香港社會繁榮穩定,還我們的未來主人翁一個本應美好的將來。
(記者李芸報導/責任編輯: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