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邪惡勢力而言,越是面臨著末日的來臨,越要瘋狂地維持著邪惡。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遼寧省大連市軟件工程師劉肖雄,被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秘密開庭,既沒有提前通知當事人、也不提前通知家屬,更剝奪了當事人請律師辯護的權利。
三十二歲的劉肖雄,是大連和眾信拓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軟件工程師,修煉法輪功後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修煉心性,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平,每遇到問題時總是先查找自己哪裏做的不夠好,處處為他人著想,從不與別人發生矛盾。頗受領導和同事的好評,是工作單位和親朋好友眼中樂於助人的好人。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上午十點多,大連市七賢嶺派出所給劉肖雄打電話,誘騙他到派出所去辦理暫住證。劉肖雄跟單位請了假,就去了派出所。據悉,當日劉肖雄到達派出所一樓大廳後,正詢問辦理暫住證的事情時,所長毛宏亮從樓上下來問劉肖雄:你煉不煉法輪功?劉回覆說:煉啊。毛宏亮說:煉那你就別走了!就這樣劉肖雄便被非法扣押了。
劉肖雄就因為說了一句真話,最終被中共非法秘密開庭。這樣的事情,在任何國家、任何場合,公之於眾,任何一個有正常判斷力的人,都會心生疑問,這到底是犯了甚麼法?
更為荒唐的是,非法庭審過程中,法官金華問公訴人:「你們的量刑建議有沒有?還是三年?」於是檢察官說:「隨你們定唄!」檢察官把「拔橛子」的機會,拋給了法官。
中共對於法輪功的司法迫害,曾經有短暫的公開。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三日,江澤民集團利用普通民眾法律意識淡薄,自以為出台的高法司法解釋,可以瞞天過海。於是,中共江澤民集團以官方名義,首次對法輪功學員施以非法的「司法」審判,四名海南法輪功學員經海口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分別被判2至12年有期徒刑。
由於是公開的司法程序,國際媒體美聯社當天報導了此事。隨後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關注,「思想、信仰不治罪」是國際社會的通識,是法律界的普世價值。美國眾議院、參議院分別通過了要求中國政府停止迫害法輪功的218號參眾兩院共同決議案及相關的217號決議案。
一個多月之後,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西方社會與媒體關注聖誕節活動之際,中共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對原法輪功研究會成員李昌、王治文、紀烈武和姚潔分別判處18年、16年、12年和7年有期徒刑。
對於法輪功學員的所謂「司法」,從此走入一個秘密、暗黑、無良的非法迫害局面,即便是開庭旁聽,也僅僅給直系家屬有限的位置,而大部份座位上,坐著中共「610」、國保等專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特務人員。
據明慧網報導,針對清華大學法輪功學員王為宇的非法審判原定於二零零四年一月九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庭。因為公檢法人員的醜惡行徑被曝光,所以邪惡之徒們臨時秘密更換審判地點,改在朝陽區看守所附近的一個法庭秘密進行。王為宇說:「我被關在北京市法制中心的時候,就像消失了一樣,父母也不知道我在哪裏,後來到了看守所,他們打聽到,開庭時要來參加庭審,當他們知道後開庭換了個地方,我的父母從山東千里迢迢過來也沒能趕上。」
——轉自《明慧網》
(責任編輯:劉明湘)
柳豔梅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北京法輪功學員柳豔梅到通州某小區,散發請柬,邀請民眾去旁聽通州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慶秀英、夏紅、李業亮庭審時,被通州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可見,中共對於公眾知情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的恐慌。柳豔梅被非法關押在通州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在北京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
遼寧丹東市現年七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莫亞琴,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到五龍背派出所,善心的告知警察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遭警察綁架和非法抄家。近日,她的家屬才偶然得知,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莫亞琴被丹東振安區法院非法秘密開庭,三月二十八日被秘密判刑一年。
在中共黑箱的籠罩下,整個社會對於法輪功學員的不公待遇,僅僅耳聞法輪功學員被抓、被關,但是到底以甚麼名義判刑?在監獄裏他們遭遇了甚麼?一般的民眾卻往往知之甚少,甚至於不敢相信。
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山東省臨沂市法輪功學員錢金華被非法開庭,開庭過程中,律師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庭審結束後,法官劉西剛表示:「自己也很為難,執行的是『610』的命令。」
律師表示,「執行上級錯誤命令也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近日就有兩名政府人員因執行錯誤命令而被判刑的例子。」
其實,二零一四年十月出台的《重大決策終身追究制》和《責任倒查機制》、二零一五年九月出台的《冤假錯案終身追究規定》以及二零一六年三月,出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足以讓公檢法的人反思與警醒,中共的現行法律也已經為迫害者們布好了一條不歸之途。而幕後操縱的黑手「610」,時至今日還不醒悟,他們才是最可悲而又可憐的。
二零一八年以來,中共政法委、省市「610」辦公室等機構,假借「掃黑除惡」之名,在大陸各地大肆綁架法輪功學員。十一月底,遼寧省「610辦公室」的一份內部文件在海外曝光。文件顯示,法輪功是該「專項」行動的第一打擊目標。該文件佐證中共仍在肆無忌憚地迫害法輪功。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二零一九年四月份「四﹒二五」期間,又有38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7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5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寧夏法輪功學員欒凝,被非法判十年刑期,並勒索罰金十萬元;長春市64歲的法輪功學員李晶女士被非法判刑十年。河南省安陽市78歲的趙華玲,被非法判2年緩刑3年。
對於各級「610」人員、法官、檢察官來說,他們本身也處在中共的魔爪控制之下,連出國護照都上繳了。中共一貫卸磨殺驢,越是不遺餘力充當急先鋒的打手,越可能成為被當政者首先拿來開刀的「替罪羊」。希望繼續參與迫害的人好自為之,將功補過,給自己和家人留下一條後路。
中共搞了多次政治運動,不說迫害死八千萬中國人的寶貴生命,就只說對法輪佛法的打壓,老天都不能容它。上天懲罰中共的時候,誰還和中共是一夥誰就會跟著遭殃。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強權暴政從來沒有一個成功過的,所有殘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沒有一個善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