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4月20日訊】美媒消息,針對中歐之間有關中共可否主張市場經濟地位的爭端案,世貿組織(WTO)將做出不利中共的裁決。港媒認為,這對中共將是重大打擊。
這一爭端始於2016年12月12日,即中共加入WTO滿15年的第二天。當時中共向WTO提出申訴,要求歐盟和美國承認其市場經濟地位,終止以「替代國」比價的方式,對中國商品進行反傾銷調查。
根據WTO官網文件,中方控告歐盟的案件已在2017年4月成立爭端解決小組,該小組預計在今年第二季度做最終裁決。至於中方控告美國的案件,則繼續陷於停滯。
彭博社日前引述兩名知情人士消息指,WTO爭端解決小組已完成中歐爭端的初步裁決報告,並交給當事國檢視。根據報告內容,裁決認定中共不能主張在2016年12月11日「自動取得市場經濟地位」。
港媒指,這項裁決等同給予WTO成員更大的裁量權,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計算中國商品的傾銷幅度。
WTO做出這項裁決的背景是,美國正在通過貿易戰逼迫中共進行結構性經濟改革,歐盟也將中共定義為經濟上的競爭對手,強烈要求中共開放市場、停止盜竊技術和違規政府補貼等扭曲市場的做法。
中共宣稱2016年應「自動取得市場經濟地位」的理由是,根據《中國加入WTO議定書》規定,中國作為「非市場經濟體」,中國企業在遭遇反傾銷調查時,不是以中國國內產品價格與出口價格對比,而是選取替代國的產品價格與中國產品出口價對比,來確定傾銷幅度。而《議定書》第15條規定,世貿組織成員於中共加入WTO滿15年時,停止對中國反傾銷調查的「替代國」做法。
中共據此主張,在入世滿15年時,自己應當「自動獲得市場經濟地位」。
但是,美國、歐盟及日本等多數WTO成員都不同意中方主張,認定其尚未具備市場經濟地位。
美國曾發表聲明指出,市場經濟地位不能「自動取得」,因為《議定書》中的其它反傾銷條款仍然有效。
歐美學者認為,《議定書》第15條的內容並非如中共宣稱的那樣簡單,也不是一個孤立的條款。根據上下文、條款標號以及條款設立的目的可以斷定,對該條款的正常理解應該是:在中共加入WTO滿15年後,必須由各成員國再次確定中國是否還是「非市場經濟國家」,以確定是否對中國產品仍沿用「替代國」比價方法。
早在2016年6月,中共黨媒人民網也曾引述中國學者表示,中共能否在2016年「自動獲得市場經濟地位」,並非單純由WTO協議和《中國加入WTO議定書》決定的,同時也取決於美國和歐盟根據其國內法來判定是否給予中共「市場經濟地位」。
中共加入WTO時就承諾逐步進行市場化改革,但十多年來從沒有兌現,反而繼續設置貿易壁壘封閉國內市場,利用政府補貼大舉對外傾銷,並盜取國外先進技術實現「彎道超車」,持續對歐美經濟造成巨大傷害。
歐盟國家擔心,一旦中共獲得「市場經濟地位」,對中國商品進行反傾銷訴訟的難度將大大增加,中共對外低價傾銷將獲得更大優勢,這對WTO來說將是一場災難。
(記者栗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