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9年03月07日訊】17年前的3月5日,吉林長春上空發射出了50分鐘不同尋常的電波,說它不尋常,是因為這電波是用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和青春為代價的真相傳播,並以某種形式,永遠留在了長春人的心裡。
這一天,長春市有線電視網的八個頻道突然出現《法輪大法洪傳世界》和《是自焚還是騙局》的畫面,人們驚訝之餘,互通電話,相告親朋好友去看電視。
這就是2002年震驚中外的「3.05」長春電視插播事件,這一年是中共殘酷打壓法輪功的第三個年頭。
45分鐘的電視片,上百萬長春民眾收看,使很多人由此明白法輪功被中共造謠迫害和洪傳世界的真相。
長春法輪功學員魏利生回憶:「3月6日早晨,我的老闆看到我說,哇!法輪功。上市場買菜時,老百姓都在說,法輪功真厲害,天安門自焚,電視上報導說,那是共產黨栽贓陷害法輪功演的一齣戲,法輪功洪揚世界。」「也有人說,法輪功是不是平反了?」
就在人們還沉浸在震驚和喜悅中時,時任中共總書記的江澤民卻驚恐不安。他是凌駕憲法之上、一意孤行發動迫害法輪功的元凶。
以生命為代價的付出
明慧網報導,為阻止真相傳播,江澤民下達密令,對電視插播者「殺無赦」。
2002年3月5日當晚,軍隊進入長春實施戒嚴,警察全部出動,開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全城大搜捕。
江澤民通過羅干向中共吉林公安廳和長春市公安局下達死命令限期破案,並叫囂:「告訴全體公安幹警,發現插播電視的法輪功,可以立即開槍打死,一週之內,破不了案,從長春市委書記到所有公安局及分局主要負責人全部撤職!」
此後,從插播第2天起不到20天,僅長春地區就有五千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
在大抓捕中,很快就有至少7人被毒打和酷刑折磨致死,已核實姓名的有劉海波、李淑芹、李容、侯明凱。另有15人被非法判刑4至20年,其中法輪功學員梁振興、劉成軍被非法判刑19年,周潤君、劉偉明被非法判刑20年。
2002年3月,35歲的長春市法輪功女學員李容(音),吉林大學畢業生,原在吉林省藥物研究所工作,被當地警察以參與電視插播為由抓捕。李容在3月末4月初、被捕後極短的時間內被迫害致死。
2002年3月6日,34歲的吉林大學應用數學系教師沈劍利被抓,2002年4月下旬被當地公安迫害致死。
2002年3月10日晚,劉海波,春城醫院的放射理療師,從家中被抓,家中5000元現金和身上的錢被搶走,警察當著他妻子和兩歲兒子的面,打斷了他的腳踝。2002年3月11日凌晨1點多,劉海波命喪公安局,年僅34歲。
2002年3月16日,一名30多歲的男性法輪功學員被長春錦程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活活打死。該法輪功學員身體多處受傷,內臟被打得破裂多處,身體已經嚴重變形。
2002年3月18日,34歲的劉義被長春綠園區公安分局刑警隊打死在該刑警大隊辦公室裡。
2002年3月20日,54歲的女學員李淑芹遭長久路派出所警察綁架,在長春第三看守所被摧殘致死。
2002年3月20日,侯明凱在長春功友家裡被抓,在綠園公安分局被連續毒打到凌晨4點後死亡,年僅34歲。
主要插播者劉成軍,在遭受一年零九個月的殘酷牢獄折磨後,於2003年12月26日在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離世;雷明在遭受各種慘無人道的酷刑後,於2006年8月6日含冤離世;梁振興在獄中受盡折磨,於2010年5月1日在公主嶺中心醫院離世。
插播真相的法輪功學員,以付出生命的代價維護著家鄉父老的基本知情權,將自由與真實訊息帶給中國人。
什麼讓江澤民如此害怕
新華網等中共媒體一直不敢公布插播電視內容。到底是什麼讓江澤民如此害怕了?
1992年,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向社會傳出法輪功,其「真、善、忍」修煉原則,以及神奇的祛病健身效果深受人們推崇,短短7年時間,包括公檢法、軍隊等政府機構的不同階層,已有一億人修煉法輪功,這引發了江澤民的妒忌。
初期,包括中共高層,以及民間反對打壓法輪功的聲音不斷,迫害難以為繼。為煽動民眾仇恨,給迫害找理由,集黨政軍大權於一身的江澤民集團開始炮製大量謠言和一系列假新聞。
其中,最為蠱惑人心的就是「天安門自焚偽案」。
2001年1月23日,北京天安門廣場發生「自焚事件」。國際教育發展組織於該年8月14日在聯合國會議上,就該事件,強烈譴責中共的「國家恐怖主義行為」,所謂「天安門自焚事件」是對法輪功的構陷,涉及驚人的陰謀與謀殺。
聲明中說:從錄像分析表明,整個事件是「政府一手導演的」。中共代表團面對確鑿的證據,沒有辯詞。該聲明已被聯合國備案。
2003年11月8日,由新唐人電視台製作的紀錄片《偽火》,從各國600多部影片中脫穎而出,獲得第五十一屆哥倫布國際電影電視節榮譽獎。該片以觸目驚心的畫面和精闢嚴謹的分析,揭示了「天安門自焚」案的諸多疑點,從而證實了整個事件是中共為栽贓法輪功而炮製的偽案。
英雄們沒有被遺忘
舉世皆知,在中共極權統治下,中國是一個封鎖消息的社會。但在面對不公不義的對待下,總得允許人有說話的權利。法輪功學員插播的內容並沒有宣傳反社會、恐怖、暴力等,僅僅是揭露了一些真相。
前福建寧德市中級法院經濟庭審判長李建峰表示,普世價值最重要的一條是有言論自由,只要這個言論不傷害社會或個人,就受自然法和普世價值的保護。
「長春的法輪功學員在兩會期間插播了反映法輪功真相以及被迫害真相的視頻,恰恰正是言論自由的一種體現。」他說,「從自然法的角度以及絕大多數國家的依法的價值上考量,我們認為他們的做法是合法的,不僅僅是合法,而且他們的人格體現了勇敢的精神。」
平凡而偉大的英雄們,沒有被遺忘。
2007年9月5日,在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的議會大廈,亞太人權基金會2007年度人權獎授予劉成軍「丹心汗青獎」。
亞太人權基金會認為,劉成軍烈士作為20世紀中華民族的人權衛士,英名將長留青史。
2011年美國《標準週刊》(The Weekly Standard)發表長篇報導,標題為「進入細微的電波——幾位不為人知的中國烈士如何幫助全世界的自由事業」,讚頌該插播真相的壯舉幫助中國人獲得自由世界的信息。
2012年年底,《標準週刊》又發表了另一篇有關長春插播事件的長篇報導。作者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認為,當今中國人突破中共網路封鎖的動態網、無界網、自由門等軟體的開發,就是因為受到這次插播事件的激勵。插播事件已經成為推動信息自由的一個傳奇。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李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