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15日,沈丘縣城內一天發生三起艾滋病人「鬧事」。上午縣城裡最大一家超市萬家樂生活廣場被砸;下午城管大隊毆打三輪車載客的艾滋病病人,6人被打成重傷住進醫院;愈聚愈多的群眾要求解決問題找不着人,砸了城管大隊又一起「嗡到」縣委縣政府。這件最初被稱作 「7.15事件」的事情迅速升級為「案件」,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抓捕「涉案」者13人,最終以「艾滋病團伙犯罪」判刑6人。事端引發者馬俊方被定為首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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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7.15」,當地百姓至今怨憤難平。萬家樂鬧事主要牽涉的是小灘李,城管大隊打人主要牽涉的是小李庄,都是尹庄行政村的。
據現場人士追述:萬家樂超市為吸引顧客,推出「買20元以上商品免費照相」的促銷活動,但沖洗放大照片收費20元不明說,其實帶有欺騙性質。2005年7月15日上午,小灘李艾滋病感染者馬俊方的女兒在萬家樂超市購物之後,照了照片,被收取20元錢,感到上當受騙了,回家告訴了馬俊方。馬俊方帶着女兒、兒子一起找商場要求退錢,說20元錢對恁不算啥,對俺不是小數!商場保安推搡起來把馬俊方打倒在地。馬俊方打電話回村裡呼救。小灘李不少人一起來到商場理論,要求找經理談判。一聽說是艾滋病人,經理不敢見。人越聚越多,商場打110報警,警察到場也只是旁觀,僵持有40分鐘。而這時被打翻的馬俊方在地上已經躺了將近兩個小時。時候長了,人們開始煩躁,圍觀的人也越來越多,有人開始拿櫃檯里的茅台酒、飲料等商品。一個保安用手機拍攝現場,跑來幫忙的馬俊方的外甥楊振廷看見了就去搶那保安的手機。原意應該是阻止他拍攝,並不是搶劫,撕打起來,人群亂起來了。人們砸了監控錄相,據說還有一台錄相機下落不明。其實當時只要有人出面維持秩序,局面不至於如此。但是無人敢出頭,都怕擔責任,警察到場40分鐘不作為。最後說第二天到河北派出所談判處理。結果第二天到派出所談判的人都被抓起來了。
同一天下午,在縣城的另一個地方,小李庄在縣城蹬三輪載客的艾滋病人與城管大隊發生事端。城管大隊把6名艾滋病人打成重傷住進醫院。其中一人挨打時還帶着3歲的女兒,小女孩被嚇得發燒幾天。當天下午三點,被打者家屬到處跑着喊人,尹庄村喇叭也在喊:小灘李、小李庄人被打了!尹庄人一聽說村裡人挨打,四個庄人都去了,開着大蓬車。還有剛砸了萬家樂超市的人,一聽說也直接就去了。當時傳得厲害,說是打死人了,腸子都打出來了。來到打人地點青年廣場,沒見到人,大家很着急。聽說在縣醫院,就直接上縣醫院。見幾個人在門口躺着,李留安被打得最重,還有人鼻子、臉上流着血。大家去找醫院院長,說正開會,讓等一會。又找到城管大隊,裏面沒人了,都嚇跑了。人們砸了城管,又湧向縣委。到縣委也沒敢進門,只是喳喳着,要求反映情況,縣裡也沒人出頭。鄉里去人了,劉鎮長帶着,讓人回去。幾個村幹部和艾滋病人代表上醫院去看病號,劉鎮長和鄉里幹部也去醫院看看,又勸大家回去吧!縣裡、鄉里都去人調查情況,說第二天再處理解決問題,村人就回家了。
沒想到會「捺人」。
第二天,7月16日。小李庄、小灘李兵分兩路,一路去醫院看望病號,一路到河北派出所談判解決萬家樂的事。
小李庄一路到醫院看望病號。4個村幹部去3個,加上家屬和村民代表,共有20多人,乘坐一輛昌河車。醫院一次進不了太多人,村幹部和家屬先進去,余者先在外面等候。村主任李衛華說,到醫院正看病人哩,只聽有人喊:醫院叫防暴隊圍住了,抓人哩!我趕快到門口去看看,腰裡挨了一棍叫堵回去了,警察說:「回去,不叫出來!」出來時才知道在外等候的幾個人被抓跑了,連司機也被「悶」起來了,當場「捺」了5個。沒想到會「捺人」。小灘李一路到河北派出所。去了8個艾滋病人談判代表。一進門就說「分別談」,一個個隔離開,全部都叫抓起來了。
醫院、派出所倆地方共抓起來13人,最後批捕了7人,除了馬延東保外就醫,關押6人。
萬家樂「鬧事」升級到「案件」,六人判刑。
2005年7月16日,萬家樂「鬧事者」馬俊方等7人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社會罪」於被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05年7月27日經縣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05年7月28日被公安局執行逮捕。其中艾滋病感染者關押於縣行政拘留所,非感染者關押於縣看守所。2005年11月24日,縣檢察院提起起訴。2006年2月12日縣人民法院以「刑事附帶民事」做出判決:分別判處6人有期徒刑,並賠付萬家樂商場經濟損失98849.4元。首犯馬俊方判刑3年,其餘分別判刑2年半、1年、8個月。
城管大隊打人事件不了了之,一人死亡。
2005年歲末,距離「7.15」事件已經快半年了。當時被打成重傷的6名艾滋病村民,找縣委、縣政府,找打傷人的城管大隊,「想討個公道討個說法要求賠償。」奔走求告了將近半年,不是無人理會找不着人就是被來回踢皮球,一直沒有得到答覆。這種「找」是小心翼翼的,每次都向鎮派出所報告,派出所長是默許甚或是支持的。他說:「城管是塊肥肉,打傷艾滋病人,賠償三萬二萬,過個肥年,比救濟三二百元強。」那一天眼看着幾個上縣裡「討公道」的人,是從派出所說好了走的。所長還說要他們抬着已經發病的李留安去縣政府,倒是留安家人不忍心,留安妻代替留安去了,留安躺床上已經是奄奄一息,「折騰不起了。」當天鎮里接到縣裡電話,說白集鎮艾滋病人大鬧縣政府,影響辦公了。問從縣裡回來的艾滋病人,卻說,根本沒去縣政府,到城管大隊都沒見着人,「照不着頭,就回來了。」「好話還沒人聽哩,敢說別啥?」那次之後,他們又找了好幾次,只有一次說是見到了人,說「兩三天之內給答覆。」他們以為有了希望,但是後來就又「找不着人」了。終於,有一天(20051212),他們真的抬着重病的李留安到縣上「討公道」去了。仍是無人理睬,留安喘着說:就把我放那算了……。晚上,大家還是抬着他,都回來了。第二天(20051213)派出所接到上級指示,通知他們:「不要再去找了,再去就抓人哩!縣領導下命令了!」這一天他們找到我,說:我們準備明天就給派出所說,也不再找他們了,要直接上北京去。「打了我們的人,不信找不着說理的地方,留安都成這樣了,如果早點能賠他2000元錢(要求實在不高,一條人命)買點蛋白營養葯,輸輸就能緩過來了……。」他們問我:劉老師,你說那說理的地方在哪?回來他們會不會再抓我們?我勸阻了他們。那一年中原農村的冬季格外寒冷,天寒地凍他們沒有錢只有病,在這種境況下上路,我不知道會有什麼後果。
我離開村莊幾天之後,衛華電話告訴我,留安死了。「家裡沒任啥了,悄悄埋了。」
一位當地執法者說:「7.15事件」處理不公。完全是政治因素。縣裡提出治理經濟投資環境招商引資,萬家樂是全縣最大一家投資商,縣委書記直接的聯繫戶。萬家樂關係到書記的政績和仕途升遷,為了跟商家搞好關係,縣委要求對艾滋病人嚴判。內部消息,萬家樂被抓6人要全部頂格判刑5年。對當天城管大隊打傷艾滋病人事件卻不追究。當時6人被打成重傷送進了醫院,在萬家樂的一撥人聽說後,忽一傢伙又涌去了。第一批人到時很平靜,接連來幾批也都還平靜,就是沒人出來作疏導工作。艾滋病人「照不住人」開始躁動,砸了城管大隊又開到縣政府去了,還是沒人出頭!選擇「擾亂公共秩序罪」對艾滋病人定罪,是很動了一番心思的,開了兩次局長辦公會。這樣定罪最利於官方操作,最不利於艾滋病人一方辯白。完全是行政干預司法。現在已經升級為「艾滋病團伙犯罪」了。
白集鎮派出所長說:現在「萬家樂」有案卷在,已經開庭審理,家屬都不知道。家屬沒有接到通知。這種事怎麼可以不通知家屬?問他。「派出所沒有接到通知他們的通知。」重判5年,輕了也會3年。馬俊方、馬存章兩兄弟,分別關在南院(拘留所)和北院(看守所),當地人戲稱為南開、北大。艾滋病人關在南院,不是艾滋病的關在北院。砸城管大隊沒立案,也沒有調查報告。要不是有城管打人這一出,萬家樂會判得更重。
馬五堂是被抓捕的8個談判代表之一,據說是花了幾千元錢,被拘留一段放回來,沒有判刑。
他說:頭一天聽說人被打了,都是鄰居,鄉里鄉親,不去看看不好意思。說沙北派出所辦這個案子,叫去問問說說,也該去。到那裡所長接見的,談着談着,不知咋弄的,說公安局治安大隊的就把大門堵住了,不讓走了。當時有一個領導說找你們幾個談談話,了解了解情況,看有啥要求。俺幾個想談談話就談談話唄。誰知他們「分別談話」把俺幾個分散開了。把我弄到閘南派出所,還有的到西關派出所,110指揮中心,北郊派出所。我們幾個聯繫不上,不知道發生了啥情況。我心想也沒有犯啥罪,還能有啥事?誰知晚上黑了就宣布,說你們被拘留了!就這麼簡單。進去了!咱也不知道犯啥法了。第二天,治安大隊下通知,讓俺幾個按個指印,說延期拘留一個月,不是刑事拘留,是延期拘留。俺幾個都不簽字,無緣無故的,憑啥拘留一個月?他也沒有說憑啥。 過了幾天,把俺幾個都帶上銬子,還五花大綁捆着,拉到縣城廣場,公安局長、政法委書記都到場,開萬人大會公開宣布:他們幾個是聚眾鬧事,擾亂社會治安罪;李可領、李高喜俺三個,找不着在場證據,就說是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罪。他們幾個是依法逮捕,俺們三個是依法拘留。就這樣定的。一共拘留我17天。啥叫「延期拘留」「依法拘留」?他依啥法憑哪一條?
——據說你們被放出來沒有判刑的,都是花錢了?問他。
馬五堂無奈道:這咋說法哩?作為老百姓俺只能隨他擺置,老百姓老百姓,你就白興(百姓,白興,諧音。白,別,不要。白興,不要逞強),跟他興啥?興不起來!花沒花錢不能說。你們採訪罷了,走了,俺還得在這繼續生活。人都有顧慮。你可能會理解。
——我非常能理解。
被批捕的7人中唯一沒有被判刑的馬延東,曾經是最早帶頭反映艾滋病疫情的上訪代表之一。他在拘留所裏面發病,並且絕食拒絕治療,才被保外就醫。
他說:萬家樂、城管大隊、縣政府,說是一天「砸三鋪子」,也就那點事。上哪講理?判就判吧,硬弄抗不住政府。我這是政府替我說話了,不然也還擱裡頭哩!政府的命令,找誰討公道討說法?誰組織,誰花錢,誰出頭?抓了我8天,不是病嚴重回不來。萬家樂的事我在場,但沒砸東西。當時他們電話叫我,頭一次沒去,第二次又叫不去不中了,去是正義的。楊縣長、衛生局鄭局長、市政府趙秘書長都知道我跑艾滋病的事。誰都心知肚明為什麼抓人為什麼拘留我。殺雞給猴看哩!在縣拘留所問我,去過北京沒有?我說去過,反映問題要求治病也沒幹別啥。拘留所長說,反正你沒少給政府找麻煩!馬延東曾經不無自豪地跟我講述他當年帶頭反映疫情的上訪經歷,說「不僅為了自己,還是為了國家民族!」而這時他整個人很「灰」,臉浮腫着,氣色大不如前。他一直重複說,判就判罷,不想再反映什麼了,這麼些年,只落得如此結果……。
馬俊營判刑1年。出獄後的馬俊營說:那天上午我在地里攬化肥,馬俊方的弟弟來喊,叫一路去。去到萬家樂時候群眾很多,已經砸罷了,沒我一點事!我當時有申訴。事先說了讓第二天去談判,說調查情況,結果到那裡直接把我拉110! 憑啥判我?心裏一直打結不服。當庭問我:認罪不?答:不認!問:賠錢不?不賠!在裡頭一點法都沒有,那不是講理的地方,他說你啥就是啥。我一出來就去找他們理論,沙北派出所指導員趙明勇說,俺不講理俺沒良心,俺不講良心,中不中?(錄音整理20061105)
尹庄村主任李衛華說:抓人後,我們村幹部找過萬家樂老闆肖某,談得還不錯。他也表示很同情,說原先不知道是艾滋病人,商場損失十多萬,你們也賠不起。我們請他出面說情放人,說就是判個三五年,他們出來跟你也不算畢。老闆說,人已經拘了,我再出面保也不好,人家會說當初是我叫抓的,現在又叫放,面子不好看。說將來馬俊方出來後,可以對他個人適當照顧。馬俊方這回慘了,弟弟也進去了,還牽連別人。為出錢「扒」人家幫忙的人,家裡賣光了,沒錢了。他自己家沒人去看他。聽說在裡頭不想活了。(田野手記20051204)
7.15案件中,最慘的是馬俊方,他挨打受傷反倒被判有罪,不但他被抓捕判刑,去幫忙的弟弟和外甥也被抓捕判刑。馬俊方被判刑3年,因患有艾滋病監外執行。
監外執行的馬俊方找到我,說:「7.15」那天萬家樂保安幾人打我一人,把我打倒在地。縣醫院驗過傷,萬家樂老闆還帶補品來看望。後來反倒又抓我們。15號中午到晚上還在醫院躺着,16號就叫抓走了。現在我出來了,我弟和外甥還在裡頭關押着,他們不是艾滋病人,不能「保外」。弟媳天天來跟我拼,找我要人。我找人說情,想讓弟在服刑時不要送到外地,就在本地服刑好照應。法院魯振方說要2500元辦個假艾滋病證。我找不夠恁些,給了他1500元。當時應許得可好,結果還是送外地服刑了。衛華、老黨員來找我,讓我還去找萬家樂。萬家樂聘請的劉經理是縣裡的老公安,我去找他,還是說不下。我到沙北派出所,叫他們還把我也收進去。所長用腳踢我,又把我抓進去了,說是拘半個月,8天放出來了。我在監獄裏就給你寫材料,從開頭寫起,寫到底因為啥抓俺們,看俺坐裡頭虧不虧!寫了五六張,天天腦子裡都是想這事哩!都是給你寫的。
——為啥要寫給我呢?
聽孩子探監說你的事,感動得很。對你期望大得很!希望你能給扳平。出來看看不容易不可能,就都撕了。「煙盒紙多麼厚一疊子。」馬俊方用手比划著。
——那為什麼又來找我呢?
不為啥了,這事就這樣了。老百姓永世不能興,百姓百姓,白興白興!(他和馬五堂說著一樣的話。)就是想找你說說,當個老百姓多不容易多艱難。 我25歲開始賣血,那時候已經結罷婚了。今年45了,63年出生。賣了十幾年血,離現在快10年了。最初賣全采,之後出去到晉城打工,廠子倒閉了,又回來賣單采,壞了!染上艾滋病。賣血時候專賣血,一天一趟,俺兩口倆人一塊,一天80元。村裡多少人賣血染上艾滋病,多少年沒人管沒人問死了多少人!現在說是對艾滋病關愛救助,但是到底有啥政策?有啥補貼?沒有人跟我們說過,國家政策該享受的也享受不到。過去還不知道,這一回在拘留所里,我算看透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都是點子下渣皮!都沒有好東西!沒有不要錢的,錢少了還不行。有死罪的只要有錢可以買回命,但是沒錢你就冤死活該!法院門口蹲那請聽了,都冤得很。在政府機關沒錢不能辦事。我錢都送完了,家裡賣干賣凈,玉米打下來人家都拉走了,抵債。(錄音整理200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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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