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9年01月03日訊】中國新年除夕晚,湖南衡陽13歲少年因要錢上網未果,用鎚子殺害父母後用父親的身份證購票逃逸,隨後警方懸紅追緝。2日,少年在雲南大理被抓。因早前湖南一名12歲少年砍死母親後,未夠14歲刑責年齡而獲釋。輿論促當局降低刑責年齡。
湖南衡陽衡南縣13歲少年羅峰,於2018年12月31日元旦前夕晚7時許,用鎚子將51歲父親和45歲母親鎚傷後逃離現場,導致雙親傷重喪命。
據羅峰胞姐介紹,弟弟當時因為向父母索錢去上網被拒絕,與父母吵架後又動手打父母。羅峰的二伯說,平日其父很寵愛兒子。
衡南縣公安局稱,「有目擊者看到其作案」,並發出通報懸紅追緝,提供線索讓羅峰落網者獎勵1萬元人民幣,直接抓到人獎勵3萬元人民幣。
警方翻查附近閉路電視紀錄,羅峰最後現身在一網吧內。衡南縣三塘鎮華星學校證實,該男生為該校中一生,事發次日未返校上課。
湖南衡南縣官方2日下午5時40分消息稱,事發後,羅峰用其父親的身份證購票前往雲南大理,警方當日在雲南大理將他拘捕。
根據中共的《刑法》規定,不滿14周歲的疑犯,不論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
在此之前,湖南還發生一起類似事件。
據湖南傳媒報導,2018年12月3日,湖南沅江泗湖山鎮東安垸村12歲的吳某康,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持刀弒母后,因未達法定年齡被警方釋放。
12月12日,湖南沅江市教育局工作人員證實,有來自吳某康原就讀學校的學生家長向學校提出,擔心悲劇再次發生,拒絕吳某返校讀書。之後,吳某康由監護人及公安、教育等定點監護。
接連兩宗少年殺人案件引爆中國輿論,網民紛紛留言:「抓了也沒用,反正不要負刑事責任」、「可怕的是,抓到了也不能怎麼樣」、「上次的事還沒結束,這次又來一次」、「希望推動法律降低入刑年齡,不要讓這些少年犯危害社會」。
對此,北京師範大學教授宋英輝擔心,若以簡單粗暴處罰方式對待未成年人,對其人格形成、融入社會都可能會構成障礙,甚至形成反社會傾向。而單靠降低入刑年齡無助有效減少犯罪。
宋英輝呼籲建立完備的教育矯正系統,借鑑台灣模式,公安設專門少年警務介入,然後由社工幫助少年矯正。
近年來,中國大陸凶殺慘案頻發,民眾生活在恐懼中。
分析人士認為,如今不是降低入刑年齡的問題。由於慘案頻發的根源是中共暴政所致,在社會道德淪喪充滿暴戾之氣之下,中共不除國無寧日,類似事件仍會層出不窮。
(記者文馨報導/責任編輯: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