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12月10日訊】假訊息擾亂許多民主國家,國安局週一在立法院,再次回應,九合一大選期間,中共確實對台灣散布爭議訊息。
國安局楊姓副主任:「從我們(國安局)掌搜到,中共及境外敵對勢力,對我(台)散布爭議訊息的態樣,是有的。尤其是中共運用我們(台灣)的爭議事件或新聞事件,經過加工變造處理,然後用它(中共)的同路或是通路,對我(台)散布爭議訊息。」
行政院專案小組討論兩個多月,政務委員羅秉成(10日)宣布,不會立專法、專責機構,將全面修改法律,刑事責任「不實訊息罪」有13部法律、行政罰有6部法律,此外,影響重大類型也將修法,包括涉及核能安全、災害、食品安全。行政院提供的假新聞參考定義是:惡、假、害。
行政院政務委員 羅秉成:「出於惡意、製造假的、造成危害,才有法律規制和問責的必要性;不是毫無限制,什麼都要管,沒有必要,也做不到。」
羅秉成說,修法基本原則是,不可以踩到言論自由的紅線,有三項原則保障自由,包括立法院立法定義、由法院判斷個案、政府散布假訊息則有國家賠償責任。
行政院政務委員 羅秉成:「行政機關萬萬不可能,也不會去做言論審查,尤其事前(言論)審查的工作。[//]你說這個言論真假,誰講了算,我們的制度就是,獨立審判的法院,講了算。」
羅秉成說,就算是社會秩序維護法行政罰,也是司法的簡易法庭說了算,而不是警政署。因此,言論自由不會因為修法被傷害。
新唐人亞太電視胡宗翰、張東旭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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