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11月06日訊】中國古代的官吏選拔制度主要經歷了世襲制、察舉制、九品中正制、和科舉制這幾個階段。
先秦時候,只有王公和世族子弟才能世代為官,父死子繼,兄終弟及,稱之為世襲。
到了漢武帝即位的初期,他詔令天下「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並正式建立了「察舉制度」,察舉常科中,最主要的科目便是「孝廉」,孝廉便是「孝順親長、廉能正直」的意思,符合了這樣的條件才有資格被舉薦入宮做官。當時的各郡國每年都要察舉孝者、廉者各一人,舉至中央後,並不會立即授以實職,而是先擔任宮廷宿衛,熟悉朝廷事務後,再經選拔,才會根據結果被任命為不同大小的官員)相傳漢朝有位知書達理的孝子叫做黃香,他九歲喪母,對父親極為孝順,在炎熱的夏天裡,他會在睡前為父親用扇子搧涼席子,冬天則會先鑽進被窩為父親溫熱被子。他的孝行傳遍鄉裡,因此被舉薦為「孝廉」。也留下了「扇枕溫席」的美譽。
魏晉南北朝時期,朝廷創設了「九品中正制」來選拔人才,將人才分為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舉薦人才的標準共有六條:忠恪匪躬,孝敬盡禮,友於兄弟,潔身勞謙,信義可復,學以為己。按照這樣的要求,中正制每隔三年便會清理調整一次,言行有修者升級,道義有虧者降級,並接受處罰。
這項制度一直延續到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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