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個社會都不可能沒有一點冤情,關鍵在於有了冤情之後,人們有沒有地方可以申冤,當權者會不會站出來為他們主持公道。如果百姓有冤卻無處申冤,政府不但不為他們主持公道,反而還對申冤者無情打壓,肆意迫害,使他們冤上加冤,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這種情況下,官民矛盾勢必趨於公開化和白熱化。遺憾的是,這正是改革開放後當下中國的真實寫照。而中國訪民的遭遇則是這種現實的典型縮影。
按照2005年1月5日國務院第76次常務會議通過和公布的《信訪條例》,中國公民有權「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做好信訪工作,認真處理來信、接待來訪,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努力為人民群眾服務。」但現實情況跟這個條例經常對不上號。面對民眾上訪反映的大量問題,當地政府部門不但常常敷衍了事,不認真受理,有時甚至冷酷到了連起碼的人性都喪失殆盡的地步。
2009年12月3日的《成都商報》曾報導過這樣一件事:河北省承德市下二道河子村66歲老人王秀珍,去鎮上反映拆遷問題。吃遍閉門羹,偶然碰到鎮黨委書記史國忠,申請向史書記「反映個事兒」。史書記直接回絕:「別找我」。王秀珍放聲大哭,問「您這兒都不管了,我去找誰,要我去跳樓啊!」史書記答:「一樓二樓別去啊,要去就去(跳)五樓。」說完就走了。對此,有人評論說:「權力機關有權摧毀底層的生活,也不憚於行使這種權力。當這些權力用於摧毀底層生活時,路路暢通;當生活被摧毀的人們籲告苦情以及不法情事時,這些權力哪怕聽一下的興趣都不會有。」
既然在當地上訪解決不了問題,民眾當然只好把申冤的希望寄託在上級政府身上。據《瞭望東方週刊》報導,僅2003年7、8月的50天時間裡,全國各地親赴北京上訪的人數就在20萬人以上。但他們哪裡想得到,越級上訪比在當地上訪更難,阻力更大,遭遇往往也更慘。
在農村,每逢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等「敏感時期」,按上級政府的要求,每個鄉鎮都有截訪任務。特別是對於老上訪戶,往往安排專人「包幹」,採取人盯人戰術,幾個幹部包一個上訪戶,不讓其越級上訪。
有的基層政府為了做到萬無一失,乾脆把上訪戶關進「信訪學習班」。所謂「信訪學習班」,其實就是變相的監獄。2009年3月30日的《中國青年報》曾報導過這樣一個例子:江蘇響水縣農民王信書因為房屋問題到省城南京越級上訪,結果被響水縣人民法院法官和法警以「解決房子的問題」為名送進了「學習班」。說是「學習班」,其實就是「一個房間,一張床,一床很薄的被子,鐵門,沒窗戶,門上有個洞,用來遞飯菜」,「兩盞日光燈沒日沒夜地亮著,一日三餐,每次一小碗,早上吃的是山芋粥,稀得像水一樣,山芋是兩頭的老筋,中飯和晚飯基本上都是半碗小瓷碗的米飯,再加點白菜,一天只給一次水。一次,他問保安要水喝,卻引來一頓打。」而「學習班」目的,正如看守「學習班」的保安所言「就是讓你寫保證書,不要再去上訪」。
儘管有些訪民衝破重重圍堵,成功地到了北京或省城,但他們中有許多人還沒來得及跨進信訪部門的大門,又被當地的警察、便衣截住,扭送到老家的駐京辦、駐省辦,再押送回原籍所在地看管、關精神病院或是勞教。
當然,也有些僥倖沒被截住的訪民進了上級信訪部門的大門,但結果又如何呢?照例是一層層批轉,例行公事,衙門作風,終點又回到原點,最終不了了之。
不生在中國,你絕對體會不到上訪之難之慘!許多訪民原本對共產黨還抱有希望,不斷碰壁之後,越來越多人的希望被逼成了憤怒和絕望。
據媒體報導,2012年6月20日,在中共上海市政府門前,兩千多名「遭當局掠奪土地、工人下崗、房屋強拆、暴打、拘留、勞教、關黑監獄、送精神病院等迫害的民眾」舉行抗議。抗議的民眾表示,他們「長期的上訪無人理睬」,「對當局失望到了極點」,並「揚言要與當局腐敗集團的貪官污吏們同歸於盡」。
很多絕望的訪民甚至被迫做出了另一種選擇——自殺。由在家裡自殺發展到在大街自殺,由在大街自殺發展到在政府機關門前自殺,由在本地自殺發展到去天安門前自殺。上訪北京9年的遼寧訪民李世告訴記者,僅他知道的自殺事件就有1996年春,在天安門廣場引火自焚的張軍;西安被醫生偷摘器官的楊潔;不知來歷和姓名的母女二人同吃耗子藥「五步倒」後生死不明;北京順義張淑鳳跳地鐵尋死未遂;甘肅訪民畫家宋建民捨命沖中南海被毒打判刑;東北訪民集體跳天安門金水橋;葉國強跳金水橋遭判刑;不知名訪民在天安門公廁上吊;集體撞天安門旗杆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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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