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10月03日訊】大陸女星范冰冰利用「陰陽合同」偷逃稅款,被中共稅務部門判處追繳稅款、滯納金、罰款等總共8.8億元人民幣。
大陸女星范冰冰涉「陰陽合同」逃稅案神秘失蹤4個月後,中共官媒終於公佈范冰冰涉案細節,指稱范冰冰個人偷逃稅730萬元,范冰冰擔任法人代表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9月30日,江蘇省稅務局向范冰冰正式下達《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范冰冰在指定限期內繳納稅款、滯納金以及罰款總共8.8億元人民幣,如果逾期不繳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范冰冰隨後在微博上表示,接受有關部門的決定,將「克服一切困難」繳納有關罰款。
新唐人記者李博文綜合報導
本文網址: //www.ash-ware.com/b5/2018/10/03/a13939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