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對貪官首開殺戒 山西「呂梁教父」被判死刑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3月28日訊】有「呂梁教父」之稱的山西呂梁前副市長張中生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28日一審宣判。臨汾中院判其罪成,並以受賄罪判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成為中共十八大以來,首個因受賄罪被判死刑的貪官。

3月28日上午,中共山西省臨汾中級法院,對呂梁市原副市長張中生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一審宣判。張中生被以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外還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8年,對其決定執行死刑。

同時,還對張中生受賄所得財物和來源不明財產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同案被告人李蘭俊、劉年生因犯洗錢罪亦被判處相應刑罰。

法院指,張中生在1997年至2013年期間,以山西省中陽縣縣長、縣委書記、呂梁地區行署副專員、呂梁市委常委、副市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煤炭資源項目審批等事項上提供幫助,藉以索取、非法收受逾10.4億人民幣(下同)財物,其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

庭審還披露,張中生涉及的18宗受賄事件中,其中2宗涉額在2億以上,另主動向他人索取逾8868萬的賄款。張中生無法對其中逾1.3億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案發後尚有3億未退繳。

鑒於張中生利用領導幹部職權為他人謀取不當利益,嚴重影響了當地經濟健康發展,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法院方批評張中生「目無法紀,極其貪婪」,在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罪行極其嚴重,對其決定執行死刑。

眾「老虎」貪污上億,為何只對張中生判死刑? 有評論認為,上述消息發出一個明顯信號,習當局要對貪官首開殺戒,以祭反腐之旗。

從中共十八大以來,習近平與王岐山聯手打「老虎」拍「蒼蠅」,已經使150多萬官員被調查,數百名高級官員落馬,雖然被查官員的人數驚人,但用習近平的話說,腐敗仍然是中共「面臨的最大威脅」。

而對落馬高官不吝重刑,也是此次重拳反腐的一大特徵。僅2017年前10個月,已有9個原省部級以上高官被判處無期徒刑,12人被判處15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同年5月27日,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因犯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6宗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成為繼雲南省委前書記白恩培、廣東省紀委原書記朱明國之後,第三個被判死刑緩期執行的「大老虎」。

與此同時,2017年習近平打虎也首開殺戒,同年5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公安廳長趙黎平被執行死刑,成為十八大以來,首個被執行死刑的「大老虎」。趙黎平於2016年11月11日,一審中被判處死刑。

趙黎平是因受賄、故意殺人等數罪並罰,被判死刑,而張中生則是因受賄罪被判死刑。

山西臨汾中院回應稱:中共《刑法》規定,「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中共的死刑政策是「保留死刑,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對於罪行極其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的,要堅決判處死刑。

由於呂梁市是中國貧困市之一,作為當地的副市長,其受賄超過10億,網上很多人表示令人震驚。有網友譏諷:「不由自主想到以人民的名義斂財」。

此前,紅二代羅宇曾指出,中國共產黨就是一個腐敗黨,老虎是打不完的,打完官場就沒人了。中國老百姓現在最恨的就是共產黨,因為黨天天說謊,因為黨墮落成只為極少數人謀利益的貪腐集團。

(記者李芸報導/責任編輯:方舟)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