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11月28日訊】美國放棄公民的人數創下歷史新高。截至目前,已有超過四千四百人決定在2017年放棄其美國國籍。為什麼呢?一起來聽洛杉磯鄭博仁律師的解說。
研究顯示,大多數放棄公民權的人,是為了他們的財產,以不被課稅的方式轉移給他們的孩子。
不過,要放棄美國國籍,還得滿足如在美國領事或外交官前,親自放棄公民身分,不能通過郵寄或請代理人等方式進行,否則會被美國法院判定無效。
鄭博仁律師提醒民眾,除非已經擁有外國國籍,否則可能因此失去任何政府的保護,甚至面臨無法工作、租房或結婚等嚴重問題。若出境後沒有美國簽證,更可能永遠被拒絕再次入境。
最慘的是,放棄美國公民身分未必能規避在美國的納稅義務、犯下的罪行,或子女撫養費在內等財務義務。具體詳情還得諮詢律師或會計師等專業人士。
放棄美國國籍符合要件:
親自出現在美國領事或外交官員面前
在美國駐外的大使館或領事館
簽署放棄誓言
親自放棄其公民身分
不能通過郵寄 電子方式或通過代理人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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