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經國案律師被拒出庭 辯護權無保障

【新唐人2017年11月20日訊】備受外界關注的江西贛州村民明經國抗強拆殺官案日前在贛州中院開庭,庭審前法院拒絕辯護律師遲夙生出庭辯護。11月18號法院再度聲稱此舉有理,引發對律師權利保障的爭議。

1月16號,明經國一案在贛州中院開庭。委託律師之一的遲夙生儘管手續合法齊全,但遭到中院以「無法核實律師事務所函的真實性」為由,拒絕其出庭辯護。18號,贛州中院再度發聲,聲稱「為有效維護被告人合法權益,未准許遲夙生參加明經國案的辯護」。

安徽省檢察院前檢察官沈良慶:「它這個是強詞奪理了,最近幾年,特別是從709大抓捕以來,對這個維權人士和人權律師的打壓一直都比較厲害。它採取的一種做法就是剝奪當事人的訴訟權,就是不讓人權律師參與案件的訴訟過程,實際上就是對律師權力的侵犯。」

庭審的當天,遲夙生律師曾在微博上披露說:做律師38年,第一次沒有坐到法庭辯護席上,而是坐在法院門口,擔心這樣拒絕律師出庭的理由會限制所有的律師出庭。

沈良慶:「現在官方採取的做法、就是運用這種方式剝奪、干擾律師的正常執業的權利,因為人權律師介入之後,他膽子比較大,通常會把一些消息傳遞出來。它就為了便於控制當事人,讓他跟外界完全失去聯繫,不能夠很好的保障他的訴訟權利, 才故意設置這種障礙。」

律師辯護權沒有保障也引發外界輿論強烈關注。

沈良慶:「這個是荒唐。但是這也反映了政權的性質、國家的性質和司法機關的性質。它這個所謂的依法治國就是它可以選擇性的用它自己制定的單邊條款來任意的懲罰你,而不是說它自己要遵守法律。」

有法律人士表示,這真是一個搞笑到可以申請世界吉尼斯記錄的荒唐理由!法院的神聖與權威何在?法律的尊嚴何在?

新唐人記者易如、李沛靈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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