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武德山
周恩來貫徹共產國際的指示,將富田事變定性為「AB團領導的反革命暴動
12月中旬一天夜晚,駐在東山坳的紅三軍團來了一位信使,祕書長周高潮接待了他,接過了一封送給彭德懷的機密信件,那是毛澤東給前委祕書長古柏的一封親筆信。
古柏同志:
據目前各方形勢的轉變及某方來信,我們的計劃更要趕快的實現。我們決定捕殺軍隊CP與地方CP同時並進,並於捕殺後,即以我們的布置出去,限你三日內將贛西及省行委任務完成,於拷問段、李、王等中堅幹部時,須特別注意勒令招出朱、彭、黃、滕系紅軍中AB團主犯,並已與某方白軍接洽等罪狀,送來我處,以便早日捕殺,迅速完成我們的計劃。此信要十分祕密,除曾、李、陳三人,任何人不准告知。
毛澤東10/12
彭德懷反覆琢磨這封信,字體象毛澤東的筆跡,因為毛字自成一體,往來書信常見。但他突然想起:毛澤東平常寫信,日期一律寫漢字,這封信月日卻是阿拉伯數碼。他想起來,中共江西省行委常委兼組織部長叢允中,就會摹仿毛體字,聽人說他摹仿得已達到亂真的地步。
第二天,紅三軍團由東山坳轉移到小布。彭德懷親自到總前委,見到了毛澤東和朱德。朱德也收到了同樣的信和傳單。為了表示一、三軍團團結一致,鞏固毛的領導地位,彭德懷請毛總政委到三軍團跟幹部見見面。毛在彭德懷的陪同下來到了三軍團,並在幹部會上講了話。
這封與毛澤東筆跡相同、僅僅落款日期寫法不同的信,朱德與彭德懷不敢也不願相信它的真實性,他們認為,這封信目的就是拉他們一起反對毛澤東。他們選擇了向毛高調示好,支持毛。
12月17日,富田事變發生後5天,彭德懷率紅三軍團前往鎮壓,陳毅隨後也前往紅二十軍駐地進行調解。紅二十軍釋放了被他們抓捕的人。
根據共產國際的指示,中共中央決定在中央蘇區成立中央局。1930年11月先派項英去蘇區,12月30日,項英抵達紅一方面軍總部,見到了毛澤東和朱德。1月15日,中共蘇區中央局在寧都小布地區正式成立,因周恩來尚未到蘇區,項英代理書記。他對反「AB團」的情況進行了調查,1月16日在他主持下發出的《蘇區中央局通告第二號》中,一方面嚴肅批評富田事變是絕對不能允許的錯誤行動,同時說不能「肯定說富田事變即是AB團取消派的暴動。」另一方面強調要「糾正過去反取消派AB團鬥爭中的錯誤」,其表現是「盲動沒有標準一咬就打」,今後「必須根據一定事實和情形,絕對不能隨便亂殺,尤其防止一般小資產階級報復主義的發生,也不能隨便聽人亂供亂咬加以逮捕」。這個公告發布後,使肅反擴大化一度有所緩和。[3]
項英傾向於以內部矛盾來處理富田事變,不同意將富田事件定為叛變,他把它定性為內部「無原則的派別鬥爭」。除對段良弼、李白芳、謝漢昌、劉敵進行適當處理外,其餘人員免予追究。富田兵變的四名主要領導人,遵照項英的指示,「向黨承認錯誤,請求教育」,後來被分配了新工作。至此,一切平息,毛也不得不有所收斂。項英以中央局代理書記的身分成為蘇區最高領導,制止了毛的屠殺。 2月4日,項英以中共蘇區中央局名義宣稱:黨內領導的互相摧殘,在共產黨內絕沒有這種事情,是不容許的。
據海外《新史記》文章介紹,「富田事變」爆發後,1931年2月13日的政治局會議上,周恩來曾做出兩項決定:一、立即給江西發一中央訓令,要求「停止爭論,一致向敵人作戰」;二、重新調整中共蘇區中央局人選,決定項英、任弼時、毛澤東、王稼祥為常委。由早先趕到蘇區的項英繼續負責中央局工作,把當事人毛澤東後移一位,由任弼時代替他的位置。
2月16日,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周恩來、任弼時、王稼祥組成專門委員會,研究富田事變的性質及處理意見。2月20日,項英用內部問題的方式解決富田事變的計劃還沒來得及實現,周恩來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公開宣稱:「贛西南的AB團是反革命組織」,並聲稱,還有軍隊中的「不堅定分子」,也可能「為AB團所利用。」[4]
當時,共產國際遠東局副局長米夫到達上海,1931年3月18日,在米夫的主持下,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遠東局作出關於富田事變的決定,確定了激進恐怖路線,即強調加強無產階級專政,打擊一切剝削者。這個決定全文共3000字。[5]決定最後要求中共中央根據這一決定的精神發出新指示。當時的中共中央領導人周恩來雖然認為,「『AB團』的數字明顯擴大了」,但還是服從了共產國際的指示。
3月28日,在周恩來主持下,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關於富田事變的決議》。這個決議比共產國際遠東局的決定,調門還高一些。[6]中央政治局決議說:「在澤東同志領導下的總前委堅決反對階級敵人的路線實質上是正確的。這種堅決與革命敵人鬥爭的路線在任何時候都應執行。總前委(現在的蘇區中央局)以及一切黨和團的組織應用一切可能與力量吸引廣大的勞動群眾——工人,雇農,貧農,中農,城市貧民參與肅清蘇區內反革命組織與一切反動分子的鬥爭。」《決議》將富田事變定性為「AB團領導的反革命暴動」,項英的意見被排斥。已經擴大化的蘇區肅反,進一步加劇了。
然後,周恩來派出鄧發,打入紅軍總司令部任保衛處長,任弼時、顧作霖、王稼祥組成「全權處理富田事變」中央代表團。他們到達江西蘇區後,奪了項英的權,支持毛澤東繼續肅AB團。李韶九被重新起用並委以更高權位。
4月17日,主張同紅二十軍談判的項英,被解除中共蘇區中央局代理書記職務,毛澤東取而代之,不久毛成為中共中央軍委負責人,即當時紅軍的最高領導人。
4月18日,紅二十軍將已經承認錯誤並作了檢討的劉敵等富田事變的領導人,在參加原定的談判時被全部逮捕,押著巡迴示眾,不久即被全部處決。
7月,紅一方面軍派兵包圍紅二十軍。紅二十軍先被調至江西南部平頭寨,7月23日,紅二十軍被彭德懷和林彪率部包圍繳械,除林彪認識的一名副官和當時支持肅AB團的原紅二十軍軍長外,包括軍長肖大鵬、政委曾炳春在內的700餘名副排長以上的軍官全部被殺,僅謝像晃和劉守英兩人逃脫。紅二十軍番號被取消,殘部併入紅七軍。
各根據地的反AB團運動從此演變成大規模屠殺。有的整縣整鄉的黨員領導被當作AB團分子拉出去槍斃。在肅AB團運動中,紅軍其它各軍和總前委都遭到了肅整。朱德司令部5名副官中有3名被殺,紅軍中先後有一萬人被害。中共江西省委行委,閩西特委機關幾萬人被誣陷喪命。很多幹部遭到逮捕殺害時,為了節省子彈,「處決」手段是用大刀、梭標和木棒。
在《總前委答辯信》中,毛澤東自己承認,僅一個月的時間,在他統領的紅軍中,就「破獲」AB團4400人以上,占到九分之一。地方黨政機關比例更大。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關於富田事變的決議中》特別註明:「這一決議除發給江西中央區外,並發給各蘇區。」因此,這個決議不僅在中央蘇區造成嚴重後果,而且對鄂豫皖、湘鄂西及其它蘇區都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1931年3月以後,中央派往鄂豫皖的張國燾,派往湘鄂西的夏曦,都是根據中央政治局決議的精神進行的肅反運動。這個決議發布前,在中國工農紅軍中,被錯殺的只有袁文才、王佐這樣的個案;這個決議發布後,一大批紅軍高級將領先後被錯殺,僅載入《中國大百科全書》中的就有李明瑞、許繼慎、舒傳賢、曹學楷、徐百川、周維炯、姜鏡堂、曾炳春、李文林、柳直荀、程克繩、徐朋人、萬濤、孫德清、戴克敏、段德昌、廖容坤、鄺繼勛、王炳南、季振同、曾中生等21人。[7]
1931年12月,周恩來到達中央蘇區,接替代理書記毛澤東,任蘇區中央局書記。
1932年1月7日,在周恩來主持下,蘇區中央局作出《關於蘇區肅反工作決議案》,其中說,「肅AB團擴大化了,以為一切地主和殘餘富農分子,都可以當AB團看待……把黨的錯誤路線的執行者和犯錯誤的黨員群眾都與AB團問題聯繫起來,甚至發展到連工農群眾都不相信了。」 「專憑口供,大捕嫌疑犯,尤其亂捕工農分子,乃至苦打成招,以殺人為兒戲。」「這是最嚴重的錯誤。」
肅反擴大化的趨勢一度有所抑制,但是這一錯誤並未完全制止。因為不殺人中共就難以繼續統治了,於是幾個月後,周恩來繼續反過來「加緊肅反」,「舉行群眾大會來處決反革命分子」。1932年5月,李文林仍以「AB團」的罪名被錯殺。
整個蘇區成了漫天血雨的紅色煉獄,僅死於鄧發一人手下的官兵,就數以千計。一批讓毛澤東沒能夠殺掉的高級將領,如二十軍的後期軍長蕭大鵬、前、後兩任政委曾炳春和陳東日、文官何篤才,以及江西地方黨魁李文林,均死於周恩來「加緊肅反」的屠刀下。
肅反AB團是毛澤東、周恩來憑空一手發起的,直接為各根據地肅反運動的亂打亂殺開了先例。也是中共內部殺戮的開端。
「反『AB團』是正確的,錯誤只是擴大化」,這種結論一直延續了幾十年。
1991年,中共黨史研究室編寫的《中國共產黨歷史》上卷記載:肅AB團和社會民主的鬥爭,是嚴重臆測和逼供信的產物,混淆了敵我,造成了許多冤、假、錯案,AB團被害7萬多人,社會民主黨6352人,改組派2萬多人。[8]
目前,中共承認當年的反AB團運動中絕大多數被處決者是無辜的受害者,所謂的AB團並不存在。根據中共黨內各種文獻,毛澤東和周恩來應對此負主要責任。當時作為中共中央負責人的周恩來,為了「貫徹」來自蘇聯主導的共產國際所謂「反右傾」的指示,將富田事變錯誤定性為「AB團領導的反革命暴動」,使 「AB團肅反運動」上升為中共中央的決策。
評述
據蕭克將軍回憶錄記載,中央蘇區肅反累計屠殺了10萬紅軍。國民黨在中央紅軍長征前多年來消滅的紅軍也沒這麼多。由於被殺的紅軍太多,長征出發前,蘇區五個月緊急「擴紅」8萬人,完不成任務的就殺。中央蘇區地處江西、福建。從1931年到1935年,江西根據地內為中共完全控制的15個縣(不包括為中共部分控制的邊緣縣),人口減少50多萬,占總人口的百分之二十。 毛死後的1983年,江西有238844人被官方追認為所謂的「烈士」。
黃克誠將軍在當時擔任紅五軍政治部主任,他在其《自述》中對自己在清查AB團運動中的作用感到五內俱焚。他說:「如果細算歷史舊帳,僅此一筆,黃克誠項上的這一顆人頭就是不足以抵償的。
注釋
[3]李維民:《從共產國際檔案看反「AB團」鬥爭》,《炎黃春秋》雜誌2009年第7期。
[4]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撰,力平、馬芷蓀主編,《周恩來年譜》,頁205。
[5]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編《共產國際、聯共(布)與中國革命檔案資料叢書》第9集、第10集,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2007年。
[6]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7集,北京: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頁3。
[7]同[3]。
[8]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編,胡繩主編,《中國共產黨歷史》(上卷),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1991年7月,頁307。
(編者按:本系列文章由大紀元特約作者從中共黨史機密檔案中整理而成。因安全原因,無法一一註明出處,大紀元將在適當時機公布信息來源。)
——轉自《大紀元》
(編輯: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