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把教師的整體劃為敵人後,學生打老師的暴行從1966年的夏天開始向全國蔓延。老師們的死亡在文革浩劫中成為「黑五類」群體死亡平常態之一。40年過去了,至今沒有全社會的反思、記錄、討論。時下大陸的課本、影視、出版也都在中共的監視下集體遺忘著。師道尊嚴的傳承不知不覺被暴力、謊言和誘惑所湮沒。但總有一些不屈的靈魂要拒絕邪惡,要反思,要記錄,要討論直至重建我們民族的精神。
1989年6.4過後,一些本來有思想的知識精英被中共有預謀的商品經濟誘惑所俘虜,成為大陸血難後的淘金者。
1999年7.20一群做好人的法輪功修煉者再次成為中共運動虐殺的對像,迫害至今已經持續近20年,但這群修煉人沒有選擇遺忘與淘金的麻醉,他們一如既往的堅持著講清迫害的真相,揭露著邪惡的謊言,他們面對虐殺沒有屈服過,但也從沒有用暴力去還擊暴力,他們從迫害伊始就在《明慧網》上記錄著每一次迫害,時間、地點、人物翔實有力,他們來自社會的不同階層,當然也有很多教師修煉法輪功,在這場迫害中也同樣遭受了種種酷刑、虐殺、折磨。
本文主要收集、記錄中共從產生至今對教師這個群體的迫害個案,讓我們在真相面前共同拒絕遺忘、拒絕恐懼,讓迫害早日停止。
明末清初的陳圓圓和雲南大學校長李廣田都死於昆明城郊的「蓮花池」
李廣田,男,1906年生,雲南大學校長。1968年11月2日-3日,死於昆明城郊名叫「蓮花池」的水塘中。當時被認定為「自殺」。李廣田的家屬認為他是被打死後扔進水塘的。
根據一些人物詞典,李廣田1935年從北京大學畢業,1941年到昆明西南聯大任教並開始用馬克思主義觀點講授文學理論,1948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49年共產黨奪取政權後,李廣田任清華大學中文系主任、教務長,1951調到雲南大學任副校長、校長。
筆者訪問過的當年該校的學生說,1966年文革開始的時候,昆明還沒有通火車。北京的中學生紅衛兵還是在「革命大串連」中到了昆明。當時,北京已經開始大規模的暴力迫害。一批北京中學生在雲南大學的大禮堂的舞台上揮舞《毛主席語錄》大喊大叫,跳「造反舞」,大喊「殺殺殺」,給他們帶去了極大的心理震撼,也教給了他們怎麼「革命」。因此,雖然昆明遠離北京,雲南的文革並不比其他地方在時間上滯後太多。李廣田很快在雲南大學也遭到暴力性的「鬥爭」。
1968年,李廣田被關押在學校裡。一位當年該校的學生說,在李廣田死亡的前兩天,她在雲南大學校園裡看到李廣田,後面跟著看守他的人,看來是去赴「批鬥會」的樣子。在文革前,有一天李廣田偶然碰到她,和她講過一次話,是談翻譯的英文詩。她是一個普通學生,對和校長講過一次話印象非常深刻。李廣田年輕的時候是詩人,讀過北京大學外語系,是懂詩的人。在這個學生的印象裡,李廣田文革前常穿淺黃色卡其布衣服,「非常乾淨,文雅」。這個印象應該是準確的。如果讀李廣田在1930年代發表的散文集,也會有這類印象。
文革中李廣田遭到殘酷「鬥爭」,「原因」除了他是大學校長是「黑線人物」之外,還因為他是作家,發表過一些文學作品,並且擔任雲南省作家協會副主席。作家在文革中是像大學校長一樣的被打擊的類別。因此,李廣田也像武漢大學的校長李達一樣,成為所謂「雙料貨」,一身而有二罪。
1950年代,一組雲南作家採集整理彞族民間故事,整理成敘事長詩《阿詩瑪》,一個以著名的雲南風景區「石林」為背景的愛情故事。1960年代初,由於長達多年的大飢餓隨著所謂「大躍進」發生,政權對藝術的政治控制一度稍稍放鬆,允許拍一些比較輕鬆的有娛樂性的影片。上海電影製片廠把《阿詩瑪》的故事拍成了電影。但是原來的長詩整理者公劉等人在1957年被劃成了「右派份子」,被驅逐出了文學界。李廣田當時是雲南大學校長,是當權的人物。因此電影《阿詩瑪》上沒有署原作整理者的名字,卻標出了李廣田的名字作為「文學顧問」。當時有人對此心裏頗有微詞,覺得李廣田有以其身份冒領他人勞動成果之嫌,到了文革又看到李廣田為此遭受殘酷「批鬥」以及最後悲慘死亡,只覺得政治殘忍而文人命苦。
文革中,電影《阿詩瑪》成為「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的大毒草」,是雲南省的重點批判對像。電影《阿詩瑪》不是寫實的故事。電影中有美麗的風景,動人的愛情,漂亮的女主角,人化成石頭的傳說,等等。這個電影只是沒有也不可能直接歌頌共產黨和毛澤東而已,絕對不可能「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但是這部電影受到批判,不但導致年輕美麗的主要演員楊麗坤被殘酷「鬥爭」而精神失常,而且給年過六十的李廣田增加了一條重罪。
實際上,在1960年代,李廣田還編輯出版了一本各民族詩選《金花銀花獻給毛主席》。從這個標題就可以知道其內容,也可以知道他追隨1960年代初林彪大力推進毛澤東個人崇拜的潮流,而不是如文革所指控他的相反的「反對毛澤東思想」。
從1966年到1968年,李廣田遭到長期的關押和「鬥爭」。這種迫害在1968年下半年更是達到了一個高潮。1968年11月2日-3日之間,李廣田的屍體在昆明北門外一個叫作「蓮花池」的水塘中被發現。當時,李廣田被當局宣佈是自殺的。
李廣田的妻子和女兒認為他不是自殺的,而是被謀殺的。她們的理由是兩點。第一,李的屍體被發現時直立在水池中,頭在上,腳在下。如果他自己投水自殺,應該是頭先入水在下。因此,他們認為他是被打死後被扔在水塘裡的。第二,李廣田的後腦杓上,有很重的打擊傷痕。但是在李廣田死亡的時候,不允許家屬說話,也不會追查。李的家人在文革後說出這些,雖然李廣田已經在1978年得到平反和恢復名譽,但是也不會追查這類事情。
明朝末年,李自成攻佔北京以後,駐紮在山海關的明朝將軍吳三桂引清兵入關,打敗了李自成,也徹底摧毀了明朝,建立了滿清王朝。在傳說中,吳三桂投奔清兵,是因為李自成進入北京以後,擄走了吳三桂的愛妾、著名美人陳圓圓,于是吳三桂「衝冠一怒為紅顏」,引狼入室,造成中國一大動亂。吳三桂後來駐紮在雲南昆明,最後也被清兵鎮壓身亡。據說,吳三桂死後,美人陳圓圓就在這個「蓮花池」中投水自殺。
1990年代,經濟改革,各處開設了大量新飯館,「蓮花池」邊開了一家很大的飯店,專賣雲南特色食品「過橋米線」。飯店有漂亮的花園風格的建筑,門前有新立的石碑,石碑上記載了陳圓圓的身世事跡。歷史上的著名美人在「蓮花池」的自殺成為那裏的一個「賣點」。
李廣田也死在同一水塘裡。飯館從生意出發不會為他在池邊樹碑立傳是容易理解的。但是,在文革後出版的「中國大百科全書」關於他的條目裡,也沒有一字記載他的悲慘的死亡,這就顯然是在粉飾歷史掩蓋文革的罪惡。
筆者還調查到其他17位大學領導人的死亡。關於這一群體所受的迫害,請參看「江隆基」。
李德輝,男,武漢市第一中學英文教師,1966年夏天自殺。(1)
昆明女教師被開庭 律師辯護獲法官讚賞
昆明法輪功學員肖建蓉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被非法開庭,兩位律師為她在法律方面嚴密論證作了無罪辯護。
庭審結束後,法官與律師握手,並情不自禁的對律師說:「中國的法制進步就要靠像你們這樣的律師了!」律師也很激動,回答說:「如果法輪功學員聽到這句話會原諒您的。」
法庭上,肖建蓉以自己的親身經歷證實了法輪功好,能拯救人的身體和靈魂;自己修煉法輪功沒有錯,自己的一切行為合法。
律師們強調她與法輪功相關的一切行為合法,公訴人給她的罪名不成立。法律也沒有規定誰、哪個國家機構有權規定哪一個組織為邪教組織或不是邪教組織,只有看其行為是否危害他人、危害社會,是否觸犯法律的角度來判定而加以處罰。
肖建蓉女士,昆明市教師,五十歲左右,先天體質纖弱,患有膽囊炎、淺表性胃炎、竇性心律不齊、植物神經功能紊亂、胃粘膜脫垂、胃下垂、慢性咽炎、瘖啞、附件炎,宮頸二度糜爛;接著得了乙肝、胸膜炎,肥厚性鼻炎、失眠、便秘,四肢無力、怕冷,整個一個藥罐子。甚至曾因病痛難忍,自毀容顏,至今留有傷痕。好在,天無絕人之路,好心人為她請來了《轉法輪》一書,通過自學後,半個月精神起來了,身體逐漸康復了。
一九九九年法輪功被污蔑迫害後,單位以下放或失去工作相威脅,她被迫放棄了修煉,很長一段時間後,舊病又逐漸復發,並新添了伴有植物神經功能紊亂的中度全結腸炎、便秘腹瀉交替,內外痔瘡,右肩關節查不明原因的右臂不能自由上舉,上去後有可能就下不來,右腿腓腸肌炎,肌肉也已開始變硬、右腿腘炎,膝關節後彎如扣上了一個小包子、右膝關節中某骨骨質增生、後抬腿功能損傷,醫生告誡今後不可再穿高跟鞋了;還有灰指甲,腳氣,膽固醇偏高等疾患;來到昆明後,又增加了神經性頭痛、神經性皮炎、面部神經間歇性不自主抽搐,類風濕關節炎、右膝關節右外側骨頭有雞蛋大小的突出物經查為骨瘤。而此時已是白髮叢生,脫髮驚心。生命又重陷入極度困境之中!
她唯一可選擇的只有從新修煉大法了!于是肖建蓉女士二零一一年從新走入到大法修煉中來,身體很快恢復了健康,真正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感覺。因為沒在病上再花一分錢,沒再吃一粒藥,經濟上也解脫了困境。
肖建蓉女士卻因此再次遭受迫害,所在學校及教育局威脅停發退休金;公安局打電話給家人威脅,讓家人和她斷絕兄妹、親屬關係,否則,會搞得全家傾家蕩產、家破人亡。為了自己生命的健康存續,為了不牽累家人,她被迫離家出走。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肖建蓉被昆明市經濟開發區昌宏路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構陷。家人為她請到了熊冬梅律師和郭連輝律師。
九月七日在法庭上,兩位律師能夠在法律層面上充分發表意見,做了有理、有據、有序的無罪辯護。每一個人心中都有一桿秤,只要你還有良知,自然就能稱出是非輕重。自古以來,總是有像屈原一樣憂國憂民的人存在,當這樣的人接觸到希望的時候,內心的正氣會油然而生。希望執法人員、政府人員,都能真正去愛自己的國家和人民,真正的為人民有身心健康、自由幸福的權利服務!
雲南曲靖退休教師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趙群美,雲南省昆明市小壩煤機總廠馬龍分廠子弟學校退休教師,現年68歲,因修煉法輪功多次被搜查、關押,其家人每天提心吊膽,生活在高度的精神恐懼之中。現在趙群美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提交了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控告書,要求追究其全部法律責任。
趙群美從小體弱多病,一九六九年下鄉當知青,胃病和風濕病特嚴重,胃經常出血,一九七一年九月份被選拔參加教師工作,由於工作壓力很大,經常失眠,頭痛,引發了腎病,膽病,身體越來越差,住院治療醫院確診又患上了美尼爾綜合症,由於病情原因一九九七年提前病退。
一九九八年,趙群美在朋友家偶然看到《轉法輪》這本奇書,覺得這本書很好,跟朋友借回家看,越看越想看,簡直愛不釋手。修煉法輪功三個多月後,趙群美身上那些慢性病再也沒發生過,而且感到身體越來越舒服,輕鬆,法輪功在她身上真起到了祛病健身的奇效。
趙群美的家庭是個從新組合的家庭,雙方都有子女,生活中出現很多矛盾是必然的,是《轉法輪》這本大法書,教她如何處理各種矛盾,如何善待他人,所以她的家庭很和睦,夫妻關係很融洽。
以下是趙群美在控告書中陳述的被迫害的事實:
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日,我和幾個同修在曲靖藝術劇院花園廣場挂著「法輪大法好」橫幅、集體煉法輪功,被曲靖市公安國保大隊孫雲輝及莫崇彬帶領二十幾個警察把我們七個(黃喜蘭、饒習、代玉珍、秦瑞英、包存芝、王宇平和我)團團圍住,並強行綁架我們,關押在曲靖市看守所,並逼迫我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
曲靖市幾個警察、局長、國保大隊隊長,一天二十四小時(除睡覺以外)強行逼迫我們寫不修煉法輪功的所謂「保證」,並分別多次提審我們:這次行動誰組織?誰挂「法輪大法好」的橫幅?經多次逼供,大家都不說,也堅決不寫保證,他們就動員單位工會、學校、親朋好友、多方勸說,我還是堅定的堅持修煉法輪功。也不允許我做無罪辯護,我堅決不承認我犯罪,不承認我違反國家法律,並一再聲明你們這樣做是對做好人的迫害,對修煉人的迫害。最後我被非法兩年勞教,其他幾個同修(除一人寫保證書,被放回家)都被判兩年勞教、王宇平被判三年勞改。
這就是以江澤民及其團夥把自己凌駕於法律之上,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實。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三日,我在家中,在曲靖市公安國保大隊邵宏的帶領下有七名警察非法闖入我家、非法進行搜查、翻箱倒櫃,在家人的極力反對下,他們還是肆無忌憚的把我家翻得亂七八糟,搜出我十幾本大法書籍和大法經文,其中領頭的邵宏還指著這些大法書籍說:「這就是罪證」。他們搶走我的十幾本大法書籍和師父的經文。我一直在辯護我沒有違反國家法律,罪從何來?這些書籍經文是修大法的人應有的,沒有違反法律的任何條款,我沒有犯任何罪。最後幾個警察把我連拖帶拉,硬塞上車,綁架到曲靖市看守所,這才看見另外幾位同修也被綁架。這是江澤民指示各地610、公檢法,對大法修煉人的全國範圍內一次大抓捕,大迫害的犯罪事實。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他們對我多次進行逼供,叫我說出這些大法書籍、經文是誰送給我的?我告訴他們是師父給我的。還強迫我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修煉,我堅信我的信仰,修「真、善、忍」沒有罪,做好人、做個善良的人沒有罪。八月二十日,曲靖市610、公、檢、法再次判我勞教兩年零六個月。
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所的警察人員及走向反面的那些所謂幫教人員,逼迫我寫所謂「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在來自各種壓力和各種誘導、誘騙、在各種精神及肉體的迫害下,「學習班」四十多位修煉者上當、受騙,被迫寫了「三書」,我和饒習、梅碧林,馬上意識到錯了,堅決要求退還「三書」,銷毀「三書」。不承認自己「轉化」,管教科、學習班負責警察,怕整個「學習班」受影響,氣急敗壞的把我們三人,打下其它勞教人員車間(一大隊)每天對我進行搜身,有時一有什麼問題發生了,就強逼我脫光衣服、搜身,我堅決不脫,旁邊站著幾個吸毒勞教人員,企圖強行來剝我的衣服,我大聲喊;「站住,你們不配來剝我的衣服」。被逼無奈的我脫到僅剩一條內褲都不行。這樣的事情在勞教所發生過多次,這是對我人格尊嚴的侮辱。
在一大隊他們指派四個吸毒人員包夾我,一天二十四小時都有人監視、跟蹤,就連上廁所都不放過,不准我跟任何人交談,不准我這樣,不准我那樣,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江澤民及江氏團夥、勞教所,違反憲法三十七條、三十八條,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人格尊嚴權。
每天勞動時間超過(10∼12小時)違反國家勞動法,制定超過人能承受的生產任務,完不成任務加期。
二零零七年十月底我回家後,市公安國保、麒麟區分局國保、派出所、街道,經常派人跟蹤、監視,還經常到單位、家中排查,從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二年,我的家多次被搜查(判決書被搜家時抄走),對我及我的家人精神和肉體上造成了巨大的傷害。我的家人每天提心吊膽,生活在高度的精神恐懼之中,他們該享有的法律保護公民權利受到踐踏。
以上事實是本人遭受江澤民及江氏手下的得力干將羅干、劉京、周永康、李嵐清等……違犯國家法律。江澤民指令各地610及公、檢、法,對法輪功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被迫害致死致殘幾百萬法輪功堅修者。多少法輪功修煉者的家庭、家人也慘遭迫害,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註:(1)王友琴《文革受難者》
南嶽衡山說(作者:夏樺)
衡山主祝融,聳立向天沖。
壽比南山著,生堵北海窿。
生生回世上,世世等船中。
偽火燃燒盡,破冰融化隆。
注:衡山主峰之所以命名為祝融峰,是因為黃帝的火神官祝融掌管一切生靈的壽命,故把壽山的主峰命名為祝融峰。「生堵北海窿。」指申公豹因為妒嫉姜子牙封神,所以竭盡全力擾亂此事,最終的結局是被堵了北海眼。今天的江家血債幫迫害法輪功的結局也請大家思考。「偽火」指江澤民羅干導演的「天安門自焚偽案」。
更多內涵請參考閱讀正見網文章《「萬古事為法來」之七:衡山》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