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在迫害法輪功的滅絕運動中,不僅虐殺了許許多多的法輪功學員,而且常常將冤死者強行火化,製造了惡中之惡,表面上是展示其血腥暴政,其實還有許多不可告人的目的。恫嚇當地百姓。
像歷次政治運動一樣,中共總是趁機製造恐怖,大耍淫威,恫嚇當地百姓,以此達到懾服民眾。
江蘇南京法輪功學員陳光輝,男,時年四十歲,因建立真相資料點被判刑,於二零零四年被蘇州監獄電擊致植物人。在陳光輝處於昏迷不醒的兩年多以來,雖然陳光輝家人一直堅持向江蘇監獄管理局要求保外就醫,但都被拒絕,聲稱死也要死在監獄,並且在陳光輝病危時,監獄負責人還給醫院施加壓力封鎖消息說:我們不是防他家的,主要是防那些法輪功的和國外要來調查的人。陳光輝在監獄醫院昏迷兩年後,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離世,當天江蘇省「六一零」連夜部署連雲港市、淮安市、漣水縣各級「六一零」及高溝鎮派出所(陳光輝祖籍是漣水縣高溝鎮),並聯合蘇州市「六一零」、蘇州市公、檢、法、蘇州武警,還有漣水縣一位縣委副書記,當時加上國安便衣、監獄自身系統內部的警察,有一、二百人,嚴密監控陳光輝喪事全過程。當時當地瀰漫在一片恐怖氛圍之中。
羞辱威脅家人
按中國傳統風俗觀念,死者家人總要辦一下葬禮已盡悼念之心,何況死者是被冤枉致死的,但中共連這點正常正當的權利和機會都不給死者家屬,這除了給家人帶來的悲憤外,也帶來了羞辱。
鄭玉玲,女,時年五十七歲,湖北省赤壁市商業局法輪功學員,因黏貼營救法輪功學員真相標語,被湖北省女子勞教所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迫害致死,在不通知家人情況下直接火化。中共人員甚至不准家屬在家裡舉行葬禮、不准家屬將骨灰埋在農村老家,強迫家屬將訂好的葬禮酒席退掉,然後於十月十一日由湖北省「六一零」、女子勞教所一幫人將鄭玉玲骨灰盒直接送至赤壁火葬場,家屬連舉辦喪事的權利都被剝奪了。
關文江,男,時年三十三歲,遼寧省瀋陽新民市大民屯鎮佟家房村人。由於關文江堅信大法,拒絕邪惡「轉化」(洗腦),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五日在瀋陽第二監獄被迫害致死。警察威脅關文江的父親說:你知道你兒子犯甚麼罪嗎?是顛覆國家罪。關的父親是一個典型的中國農民,老實怕事,長這麼大沒碰到過這種陣勢,只得含淚把兒子的遺體火化了。而害死關文江的惡人至今仍逍遙法外。
銷毀犯罪證據
中共惡徒把人謀殺後,死者遺體就是犯罪份子最重要的犯罪證據,死者家人和偵查機關就可以以此取證或鑑定等,如果遺體被火化了,取證可能就會不了了之。
石忠岩,男,時年四十五歲,遼寧錦州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六月到北京為法輪功鳴冤被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三日,石忠岩在錦州勞教所被摧殘性灌食致生命垂危,送錦州市二零五醫院搶救,四月二十六日凌晨一點搶救無效死亡。遺體都還沒穿上衣服就被警察在家屬眼皮底下將遺體一絲不挂搶走,連夜送到火葬場。錦州勞教所告訴石忠岩家屬,如果家屬去殯儀館必須經過凌安派出所同意,家屬不能直接前去。
謝德清,男,時年六十九歲,四川省成都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在高新區法院外被綁架,被劫持到洗腦班迫害,不到一個月就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回家僅四天便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晚含冤去世。二十九日凌晨三點左右,大批防暴警察突然闖進謝德清靈堂處,包括綜治辦、「六一零」、派出所等人員在內的一百多人包圍靈堂,打傷謝德清大兒子謝衛東,並綁架走謝衛東和謝德清的二兒子謝衛民,然後將謝德清遺體搶走直接送火葬場強行火化。
封鎖命案信息
作惡者最怕的是曝光,所以就不擇手段的封鎖命案真相消息,強行火化是其手段之一。
李梅,女,時年二十八歲,安徽省合肥市法輪功學員。李梅因定做到北京為法輪功請願條幅被抓捕,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上午在合肥女子勞教所被迫害致死。二月一日下午家屬被通知去探視遺體時,不准帶照相機及攝影機。唯恐真相外泄,時任安徽省副省長親自在現場強調一定要將遺體立即火化,公安局、政法委人員也均強調一定要立即火化。火化時,大批警察守住火葬場不許任何人進入,各級政府向家屬施壓不准對外泄露機密。
破壞命案現場
一般命案發後,執法機關立即保護現場,以備取證。而死者遺體被強行火化,現場破壞了,就給破案帶來了難度,中共犯罪份子就可以暫時逃避法律懲治。
王一家,男,時年四十五歲,湖南衡陽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元月二十二日,衡陽市環城南路派出所六個警察闖到王一家要抓人,並揚言要撬開門。為不被帶走,王一家從防盜網爬上天臺,但天臺早有警察把守堵住出路,追逐中王一家不慎從九樓跌落下來當時死亡。其妻當時正與闖入家中的警察論理,並不知王一家已經摔死,警察沒有通知家屬,立即將王一家遺體拖到火葬場,並把當時王一家摔到地上的血跡用水沖乾淨。第二天王一家的家人去派出所找人,他們不予理睬,還謊稱「不知道」。後其家人從擺攤人那裏得知昨天摔死人後,再次到該派出所要人。警察見隱瞞不住,便凶相畢露,調來全副武裝的防暴隊,不許其家人聲張,不許設靈堂,不許開追悼會,並以其大女兒工作轉正要挾(王一家的大女兒在市公安局做臨時工)。警察還威脅說:中央說對法輪功弟子不管是怎麼死的,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編造虛假消息
張震中,男,時年二十二歲,山東省聊城市莘縣法輪功學員。他因發放真相資料被綁架,於二零零一年五月在河南省湯陰縣看守所被灌食致死,當局為逃避責任故意編造了死者不幸墜河淹死的假消息登報,然後以無名屍處理。張鎮中一位在北京的親屬在報紙上恰好看到了這一則假消息,一看照片正是張震中。張的父親不敢相信這是事實,去湯陰看守所要人時,警察不敢承認。張的父親為了給兒子討回公道去湯陰打官司,法官竟說:明明知道法輪功是冤案,因為是江澤民下的令,誰敢受理?因為沒人敢受理,張的父親借了一萬多元錢從知情人手中得到了張震中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後的遺體照,還有證人王風偉等等,湯陰看守所和公安局見此方纔承認。
散佈自殺謠言
中共強行火化死者前後,散佈死者「病死」、「自殺」等謠言,即可推脫責任,也便於掩蓋罪惡,自然起到了嫁禍抹黑法輪功之惡效。
陳建寧,男,時年三十一歲,江西省武寧縣石渡鄉官田村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在家中被武寧縣公安局政保大隊、石渡鄉派出所六警察綁架走,當天下午就被警察活活打死。
為了掩蓋真相,當晚派出大批警察到該鄉所有有法輪功學員的村,上門遊說造謠,說陳建寧已自殺,你們不要出去,並通宵守候在各村不准人員進出,造成不良影響。八月二十九日縣委副書記、縣人大主任、縣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檢察院院長等一行人與死者家屬見面,與此同時陳的妻子唐美芬在派出所被警察拷打,以強迫家屬在賠款一萬五立即火化遺體的協議上簽字。陳建寧火化後五小時,唐美芬才被派出所放回家。
掩蓋活摘大惡
活摘器官牟利,是中共最大的罪惡,是中共江氏集團的死穴,是中共最擔心害怕曝光的大惡,所以極力掩蓋,一旦實施活摘,必定強行火化,焚屍滅跡。
李再亟,男,時年四十四歲,吉林省吉林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七月因拒絕「轉化」被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毒打致死,左側太陽穴塌陷,眼珠都被打出來。在未徵求家屬意見的情況下,李再亟體內器官全部被摘走。勞教所負責處理此事的趙姓警察買了很多衛生紙,家屬問:買紙干甚麼?趙姓警察說往肚子裡塞,然後家屬看到李再亟肚子裡塞滿了衛生紙,往出抬時,身上還往下滴著鮮血。家屬反對他們拿走器官,趙姓警察說做標本了(實際上是給高價賣了),根本不容家屬質疑。李再亟的衣服都是警察給穿的,根本不讓家屬靠前,然後匆匆火化。
彭敏,男,時年歲,湖北省武漢市法輪大法弟子。約於二零零零年進京上訪和製作真相資料被綁架,2001年1月9日在武昌青菱看守所被迫害致脊椎第五塊骨頭粉碎性骨折、頸椎壓縮骨折,並因此導致全身癱瘓。後被關在醫院裡,他母親李瑩秀照顧他,有段時間,彭敏曾被接回家照顧,情況好轉,能吃能喝,能說話。是惡人強行把彭敏帶回醫院的,彭敏一回醫院就進了手術室,從手術室出來腰部就有一個大洞了;彭母說:在這裡,並沒有好好治療,只是折磨,想把彭敏搞死。彭敏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六日晚六時左右被迫害致死。彭敏一過世,其遺體及家人立即被轉移,神秘失蹤。遺體在二零零一年四月七日上午十時左右就被強行秘密火化,不久彭母李瑩秀突然離奇死亡。彭敏腰部為甚麼會有一個大洞(在醫學治療上並無必要)?彭敏會不會被活摘了腎臟?當時彭敏全身癱瘓,身上被摘取了甚麼器官自己是不會感覺到的;他母親並沒有相關醫學知識;而當時一般人也很難想像到中共會邪惡的活體摘取器官。
其實,中共實施強行火化的最終目的是抵賴罪責,矇混過關,要知道,那些作案者大部分是公檢法人員,他們既有極強的偵查技能,也有極強的反偵察能力,他們也看到一旦迫害運動結束,恐難辭其咎,或被卸磨殺驢,或被法辦追責,為了逃脫罪責,他們就極力毀證,惡行做到底,造成無從查證,日後抵賴罪責,矇混過關。就像國內外譴責中共活摘罪惡,中共由原來的無視輕蔑,到現在公開抵賴一樣,其中就是自以沒有證據在極力抵賴。
這套流氓手法如果施加在一般社會團體、個人,可能奏效,但施加在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身上是徒勞的,因為法輪功學員信仰的是「真善忍」,迫害法輪大法那是獲罪於天,虐殺法輪功學員必招天懲,權勢再高也擋不住惡報,鐵打的江山也無處可逃,所以人們看到,天懲惡報中,那些迫害先鋒如薄熙來、王立軍、周永康、李東生、郭伯雄等已被中共自己打入大獄;許許多多的個體血債狂徒相繼突遭橫禍而去;恐怖組織「六一零」則成了死亡職位;元凶江澤民、曾慶紅即將被拿下;中共惡政面臨四面楚歌,即將解體自滅。
所以在天懲惡報中,無論是現在還是將來,中共惡徒的抵賴只不過是末日哀嚎,只不過是苟延殘喘,只不過是垂死掙扎!
(註:文中案例均來自明慧網)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