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中共當局出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新規定後,遭迫害長達十六年之久的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及家人,紛紛實名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神州大地上旋即湧起了一波蔚為壯觀的訴江大潮。截止目前為止,參與訴江的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和家人已達20多萬。但令人震驚的是,他們中許多人竟因訴江遭到了當局的騷擾、綁架,甚至被非法批捕、庭審、判刑。
據明慧網去年9月8日的一份不完全統計,自5月至8月4個月的時間,在全國27個省市自治區至少有一千多訴江民眾遭到惡性騷擾,被非法拘留、綁架、抄家、勒索。另據明慧網報導,僅今年3至4月份就有10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以遼寧省朝陽市為例。據明慧網2016年4月18報導,該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李超曾多次給各公安分局人員開會,布置綁架訴江的法輪功學員,並威脅下屬:如果誰把布置抓捕法輪功學員的機密提前洩漏出去,就扒誰的警皮。去年11月9日,李超和朝陽市政法委書記劉朝震、610頭目蓋永武等人,布置綁架了依法伸冤的法輪功學員一百多人,包括很多六、七十歲的老太太。在過去7個月中,當地至少有20名法輪功學員因訴江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長12年。至今仍有50多人面臨非法庭審,被非法關押在朝陽市看守所。
自各方面的資訊表明,上述迫害訴江法輪功學員的惡行至今仍在全國各地持續。
眾所周知,自從1999年7月江澤民集團公開鎮壓法輪功以來,成千上萬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遭受了殘酷血腥的迫害,許多人被非法勞教或判刑,許多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許多人甚至失去了生命。更為嚴重的是,在這場延續至今的浩劫中,不僅廣大法輪功學員的人權慘遭踐踏,法律的尊嚴蕩然無存,中華民族早已百孔千瘡的文明基石也被徹底摧毀。江澤民集團所犯下的罪可以說是罄竹難書,江澤民本人也因此被國際社會斥為「人權惡棍」。這樣一個雙手沾滿了善良民眾鮮血的惡棍難道不該受到法律的嚴懲嗎?!
中共《憲法》第四十一條明確規定,公民有權對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訴或檢舉。法輪功學員和家屬控告江澤民乃是在依法行使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訴訟權利。那些繼續奉行江澤民迫害政策的人不但不保護訴他們的合法訴訟權利,反而對他們進行騷擾抓捕乃至庭審判刑,這是對法輪功學員人權的新一輪踐踏,這也是在明目張胆的破壞法律的實施。事情很清楚,違法犯罪的不是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而恰恰是迫害法輪功的江澤民集團,是繼續為江澤民賣命迫害訴江者的官員和警察。
常言道世上沒有後悔葯。如今,儘管迫害法輪功的政策仍在延續,但江澤民集團的勢力早已日落西山,中共的垮台也已成定局,在不久的將來,等待他們的必定是被徹底清算的可悲下場。在此奉勸那些仍在迫害訴江民眾的人,早日停止作惡,悔過自新,與江澤民集團徹底切割,否則一旦報應降臨,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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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