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3月28日訊】近日,美國德州共和黨參議員克魯茲宣佈競選美國總統,爲2016年的總統選戰拉開序幕,但出生於加拿大的克魯茲參選也引發一場憲法爭議,來看華府觀察記者雪莉的分析報導。
與人們印象不同的是,美國憲法對成爲總統的條件寫的十分含糊。根據憲法第二條第一款第5節規定,總統必須是美國「natural born Citizen」。
由於natural是個多義詞,所以這段話就有了兩種解釋,一種是總統必須「出生時」即爲美國公民,另一種是總統必須是在美國「本土」出生。但至於哪一種解釋是對的,憲法卻從來都沒有說,從而留下了一個非常棘手的憲法懸疑。
無論如何,從今天的角度來看,法學界大多同意第一種解釋,也就是説總統只要生來是美國公民就行了。這對克魯茲來説當然是一個好消息,雖然他的父親是古巴公民,但他的母親是來自特拉華州的美國公民,因此克魯茲在出生時就跟隨母親獲得了美國公民的身份。如果按照法學界的意見,他是符合憲法要求的,的確有資格競選美國總統。
除此之外,美國國會研究服務部也對這段憲法進行了解讀,最終結論是第一種説法已經被歷史接受,而且有過多次先例,比如1968年總統候選人喬治.羅姆尼生於墨西哥,2008年總統候選人馬侃生於巴拿馬美軍基地。他們都不是在美國本土出生,可是都有生來即是美國公民的證據。
當然,依照這種解釋方式,歐巴馬是不是在肯尼亞出生也沒有甚麽意義了。而對於激烈的2016年總統選戰,我們還將持續關注。
本文網址: //www.ash-ware.com/b5/2015/03/28/a1187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