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被起訴 民斥「辦民不辦官」

【新唐人2015年2月15日訊】新聞週刊(462)2014年的3月18號,台灣數百名學生衝進立法院議場和行政院,創下了中華民國首次人民佔領兩院,延續24天,號召78萬人次參與,以及獲得17國的49個城市的台灣留學生相挺的民眾運動記錄。如今時隔將近一年,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學運代表林飛帆、陳為廷以及學者黃國昌等118人。此舉引起社會反彈,而被起訴的成員,他們也要求政府調查驅離事件中參與打人的警察。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妨礙公務的罪名起訴參加去年太陽花學運的一百多人,台北地檢署認為,學運涉違反《集會遊行法》、煽惑他人犯罪等。

去年318反服貿行動,學運代表林飛帆、陳為廷等人帶領學生衝進立法院,期間還發生323行政院流血衝突和411路過中正一分局事件,警方移送將近2百名學生,台北地檢署宣佈偵查終結。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張介欽:「黃姓被告等21人,分別以涉犯刑法第135條第一項,妨礙公務罪嫌,136條,聚眾妨礙公務罪,第153條第一款,煽惑他人犯罪,以及違反集會遊行法,第29條等罪嫌提起公訴。」

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 黃國昌:「台北地檢署竟然是以公然煽惑犯罪等罪嫌,來起訴,我個人還是覺得非常的遺憾,因為事實上大家都可以了解,去年太陽花運動,它所像徵的是,對抗馬政府的違法濫權,同時為了捍衛台灣自由民主的核心價值。」

在318佔領立法院部分,檢方起訴林飛帆、陳為廷等21人,在323攻佔行政院部分,檢方起訴魏揚等93人,在411路過中正一分局部分,檢方起訴洪崇晏等4人,總計被起訴的人數多達118人。

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黃國昌:「竟然對這麼多的年輕學子,等於是大規模這樣子的進行起訴,刑事追訴的動作,但是在另外一方面,針對行政院,國家暴力的血腥鎮壓,到目前為止,我們卻沒有看到任何人因此付出甚麼樣的政治責任。」

陳為廷也在臉書回應,「坦然以對,但反對濫訴,更要求對施暴者究責」。魏揚則說,「反服貿運動,或是318運動,是一種人民的抵抗運動,因此人民無罪。」

檢方大動作的起訴,也引發國際媒體關注。《路透社》的報導中提到,中國視台灣為叛離的一省份,一直以來都不排除使用武力掌控,而被暱稱為太陽花學運的抗議行動,便是近年來這座島嶼「反中國情緒的的最大展現」。

「停止檢控陳為廷、停止檢控林飛帆。

2月12號,香港有團體到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抗議馬英九政府秋後算帳。

一批社民連成員遊行到位於金鐘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抗議馬英九政府濫權,對太陽花學運人士進行秋後算帳,是政治報復行為。

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去年台灣太陽花運動啟示了香港學生,孕育了雨傘運動,今日我們香港人在雨傘運動中受到拘控,不計其數。現在我們看到台灣民眾在差不多一年之後受到秋後算帳,我們感同身受。」

「反濫訴!要究責!」

參與318學運成員遭到起訴,他們控訴馬政府秋後算帳,利用司法進行政治清算,卻絲毫不追究施暴員警,譴責國家暴力。

遭起訴學運成員陳廷豪:「我們面對一個沒有兇手的國家暴力,我們必須要究責到底,佔領運動是有理由的佔領運動,這些革命運動是政府召喚人民出來的革命運動,因此我們認為法律責任,我們坦然接受我們坦然面對,但是這個國家暴力我們應該要究責到底。」

被起訴罪刑最重的教授蔡丁貴,被認定為首謀,義務律師顧立雄陪同力挺,譴責檢方濫訴。

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蔡丁貴:「我更期待台灣社會對這次運動的裁判,所以檢方只是一個開始而已,我希望我們法律的程序,讓我們喚醒台灣社會對找出自己未來的出路,來做一個深切的反省。」

抗議訴求包括停止貨貿談判,並退回政院版監督條例,部分成員揚言,如果政府沒有回應,不惜再次衝撞行政院。

台灣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司法系統的獨立性不足,刻意追殺學生。讓人聯想到了當初2006年「紅衫軍」集會遊行時的判決,被以「此集會雖未經許可,但未造成民眾不便」為理由,全部皆「無罪定讞」。

2014年3月17號,當執政的國民黨立法委員張慶忠以30秒時間,迅速宣佈完成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委員會審查後,引發台灣民眾反對聲浪,質疑政府罔顧民意黑箱作業。

為期24天的太陽花學運,為台灣公民意識覺醒寫下新的一頁,50萬人走上街頭抗議,一場佔領立法院的運動,可以得到台灣超過一半以上的民意支持,到最後卻被政府起訴?究竟司法的標準是甚麼?在親中共的總統馬英九領導下,具爭議的服貿協議,至今仍處於僵持狀態。

撰稿:黃千容
剪輯:黃千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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