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男逼女友賣身 不答應遭活活打死

【新唐人2015年1月21日訊】四川南充南部縣男子洪博倫(化名)以戀愛為名找女孩交往,然後脅迫女友賣淫牟利,一女孩因不從,被其活活打死後拋屍江中。6年後洪博倫遭同夥舉報,20日,南充市中級法院證實,該男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大陸媒體1月20日報導,2006年11月15日深夜,時年27歲的洪博倫夥同幾個男女,把他的女友「寶寶」(化名)的屍體拋入閬中城郊的嘉陵江中。

洪博倫是南部縣城有名的浪蕩子,成天遊手好閒卻又花天酒地,除了找溺愛他的父母討要大筆的開銷之外,他還要挾操控少女賣淫。他天天出入娛樂場所,把那些姿色出眾的女孩作為獵物,從以交朋友談戀愛為名,脅迫賣淫牟利供其享樂。

2006年11月15日,洪博倫叫19歲的女友「寶寶」前往某酒店接客時,因為對方頂嘴,他便當著他人的面,用橡膠棒將其活活打死。當天深夜,再將寶寶屍體拋屍江中。

2007年6月12日上午,「寶寶」尚未完全腐爛的屍體被民眾發現,但幾年過去了,這起無名女屍案始終懸而未破。

據介紹,「寶寶」來自單親家庭,其母知道女兒與洪博倫「耍朋友」一事,當年很久沒有女兒消息之後,曾找過洪博倫,但被告知「她外出打工,我也不知道她的下落」。

2008年7月16日,洪博倫在與他人打鬥中,開車撞擊致對方一人重傷,法院認定其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

2012年8年,曾經參与洪博倫拋屍一案的馬野(化名),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南部警方查辦,馬野交代了6年前的那樁血案。

2012年12月13日,南部縣公安局前往南充監獄將正在服刑的洪博倫提解,調查其參与殺死「寶寶」一案。

2014年8月,南充市中院開庭審理洪博倫故意殺人一案。最終,法院認定洪博倫故意殺人罪名成立,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目前,該判決已經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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