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2月18日訊】(新唐人記者宇晴綜合報導)2月17日下午,涉嫌醉酒後故意槍殺致1死1傷案的平南民警胡平,在廣西貴港市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胡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附帶賠償民事訴訟原告人物質損失73324.1元(人民幣,下同)。一審宣判後,被告人胡平當庭提出上訴。
據大陸媒體報導,案發在2013年10月28日晚22時左右,在湖南省婁底市辦案後,酒足飯飽的被告人胡平,在返回平南縣城途中,途徑湖南省婁底市的新贇街時,醉酒持持「六四」式手槍闖入「老牌螺螄粉店」,當懷有身孕的女店主吳英回答說沒有奶茶時,胡平對其頭部,手部及胸部連開三槍,至使吳英嚴重顱腦損傷死亡,並擊中蔡世勇的右肩造成輕傷。
2月13日一審中,其胡平辯護律師針對蔡世勇與胡平搶槍導致死傷,不能排除胡平複雜性醉酒可能的辯護意見。因本案的多名目擊者均可證明胡平是在主動開槍射擊二人後,才發生的搶槍事實。此辯護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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