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22日訊】由於挪用巨款而在中國監獄服刑的澳洲華裔商人鄒婉玲(Charlotte Chou)在中國法庭二審被允許縮短刑期,這是外籍商人在中國法庭上少有的勝利。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廣州市中級法院原本判處鄒婉玲八年刑期,目前改判為五年,鄒婉玲已經服刑四年,所以將於2014年12月出獄。
雖然上訴法官堅持鄒婉玲的有罪判決,表示鄒婉玲原被指控挪用的590萬澳元的指控不實,她真正挪用了26萬澳元。
鄒婉玲的律師陳永忠(音譯,Chen Yongzhong)告訴澳洲廣播公司記者,鄒婉玲始終認為自己是無辜的,而且將在廣州高等法院繼續上訴。
鄒婉玲一案因中國方面當初在沒有判決的情況下長期刑拘吸引了澳洲政府的注意,有媒體表示,鄒的案件與2012年3月另一名捲入商業糾紛的澳洲商人吳植輝的案子非常相似,吳植輝也因商業罪名入獄,但他上訴努力失敗,被判11年半刑期。所以鄒婉玲的案子能夠改判獲減刑,澳洲廣播公司認為是非常少有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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