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12小時 李天一翻供 新證據法院駁回

【新唐人2013年11月20日訊】(新唐人記者王安平綜合報導)11月19日,李雙江之子李天一涉嫌輪姦案二審在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進行,此案在少年庭不公開審理。法院長微博指出,李天一二審過程中仍堅持無罪辯護,期間部分辯護人提出的調取新證據等,法院當庭駁回。宣判時間另行公告。

據大陸《新京報》報導,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強姦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二審,上訴方提交新的視頻證據,但未獲法院採信。庭審從上午9時許一直持續到晚21時50分,僅中午休息半小時。庭審耗時約12小時。

昨日庭審原定從9時許開始,提前一小時法院周圍已拉起了臨時警戒線。

各方訴訟參與人都進入法院后,北京市一中院通過其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上午9時17分許本案在二樓西中開庭,因該案部分被告人不滿十八周歲且涉及個人隱私,故該院依據法律規定不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進入法庭調查階段后,上訴人及其辯護人宣讀了上訴狀並陳述了上訴理由。

李天一翻供

據知情人士介紹,李天一一直堅持本案只是嫖娼,不是強姦,而且自己壓根沒參與,一審時他解釋稱自己喝醉了、睡著了。昨日(19日)二審時他又解釋稱一進事發房間就接到了媽媽的電話,出門接了十多分鐘電話回來后,什麼也沒看見、也沒參與。

視頻新證據

知情人士稱,開庭前李家新律師提交了一組視頻,系律師在案發後到事發酒店房間內拍下客觀環境等,用以證明被害人在報警時有虛假陳述。

昨日開庭,李家律師又提交了一組新視頻,是其到事發后楊某去過的醫院、事發賓館周邊拍攝的視頻,證明這些地點周圍有很多攝像頭,認為法院應調取這些監控資料。

對此,檢方認為現有證據已很充分,法庭也認為這些視頻在取證方式、證據形式上都不合法,也無效力,因此依法駁回調取新證據的申請。至於李家要求鑒定人員出庭說明楊某的傷情是自己造成的申請,也未獲法院准許。

上訴兩人均同意無罪辯護

昨日22時15分,兩輛押解車從北京一中院南門緩緩駛出。

隨後,法院發布消息稱,在昨日下午的庭審過程中,部分辯護人提出的調取新證據、非法證據排除等申 請,法庭當庭依法予以駁回。法庭調查結束后,上訴人、原審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檢察員、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圍繞證據、案件事實、定性和法律適用等 問題進行了辯論,充分發表了意見。

5人中,上訴人李天一和王某均同意辯護人的無罪辯護意見。3名原審被告人均當庭表示堅持一審庭審時的供述意見。除原審被告人魏某某(兄)的辯護人請求法庭予以改判,宣告緩刑外,其餘2名原審被告人的辯護人均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持異議。而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表示,認可一審判決,建議二審維持原判。

法庭辯論結束后,上訴人、原審被告人分別進行了最後陳述,相關法定代理人進行了補充陳述。21時50分,審判長宣布休庭,宣判時間另行公告。

對於李天一的翻供,稱當時接媽媽電話去了,引來不少網民熱議。

網友智博327818質疑:這個新證據的疑點多,在一審階段被告李天一及他的家人收集到這麼多的有利證據,為什麼就單單忽略這一條,想說明李天一無罪或者沒有參與強姦在一審時完全可以去說明,還要等到二審去說明呢。

動忍增益建議:這不簡單,查一下移動通話記錄就啥都明白了。

卑微的大多數表示:夢鴿應該費了不少心,這樣的證據是不是得打通通訊公司進行造假啊?是確有其事還是智商太低?為什麼一審的時候這麼重要的情況不說?

明暗交界線的線認為:終於懂了,李天一一直在被大人坑。從小是爹,長大是媽,現在是律師。只有自我,沒有是非觀,道德觀。到現在還執迷不悟,不知之前一直強調嫖娼做局。

@陳有西:看到李的這段辯詞有何感想。

只看-不說感嘆:詭異!狡辯,體現了權貴階層的傲慢!

學者:如積極認罪賠償最高可減5年

另據報導,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教授洪道德稱,在二審中,李天一要減輕處罰主要取決於他的認罪、悔罪態度,這要靠他自己爭取,如果他還是稱自己「喝多了」、「當時睡著了」,那麼幾乎沒有減輕處罰的可能。

洪道德還表示,如果李天一認罪、悔罪,並且積極賠償受害人,那麼最高可以減輕處罰5年。

李天一 一審輕判10年

8月28日,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強姦一案在海淀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持續兩天時間。因該案涉及未成年人和個人隱私,法院依法不公開審理。庭審期間,受害人楊某因精神和身體狀況欠佳沒有出庭。

海淀法院9月26日上午對該案公開宣判。法院以強姦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法院稱,被告人李天一在共同犯罪中屬於犯意提起者、主要暴力行為實施者,地位與作用明顯大於其他被告人,且無悔罪表現。鑒於其犯罪時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系未成年在校學生,對其依法從輕處罰。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李天一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訴,北京市一中院予以立案受理,並定於10月31日不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后因上訴人更換辯護律師延期至11月19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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