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9月7日訊】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被控侵占公款人民幣500萬元,據報導,這些款項原來是為時任中共國家主席的江澤民興建別墅之用。
香港英文《南華早報》今天報導,薄熙來被控罪名之一,是2002年擔任遼寧省長時侵占公款,而法庭的審判紀錄只說款項來自更高當局及用於大連的機密公共項目。
報導引述大連政治界2個消息來源指出,中共中央辦公廳在江澤民的度假別墅興建完成後,把款項送到大連這個海邊城市。
報導表示,這筆款項後來經由律師行轉到薄熙來的妻子谷開來手上,而且獲得薄熙來批准。
據報導,江澤民曾於1999年到大連紀念這個商業港口成立100週年。他在當地停留了10天,時間頗長,是中共國家主席不常有的情況。
報導引述消息指出,江澤民停留期間,表示很愛大連,而薄熙來為了討好江澤民,以利於升遷,於是決定為江澤民興建有關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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