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19日電)軍方今天說,康定級承德艦赴南方海域策護海巡艦艇,下波策護軍艦依兵力狀況,可能是康定級其他各艦或成功級巡防艦。
菲律賓國公務船槍殺台灣漁民案件,中華民國政府已祭出11項制裁措施,其中包括國防部及海巡署在南方海域辦理聯合海上操演。國家安全會議成立的對菲制裁措施應變監督小組20日將召開會議,檢視成效。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少將受訪時表示,國軍後續相關策護任務一切遵照政府政策和國安會指導辦理。
海軍紀德級馬公艦、承德艦與海巡艦艇等16日在南方海域聯合護漁操演,雙方艦艇除穿越暫定執法線北緯20度線,派出的7艘艦艇更包夾巴丹島東、西兩側海域。
軍艦策護任務1次約5天,若以承德艦15日出發日算起,這幾天就要再派另1艘軍艦前往交班。
軍方高層透露,未來要派何種軍艦過去得依據當時兵力狀況,海軍主力軍艦都可執行策護任務。下波策護艦種可能會派康定級其他各艦或成功級巡防艦。另外,濟陽級巡防艦因尚未配備迅安系統(指管通情監偵),應該不會納入這波策護的優先考量艦種。
國防部中午發布新聞表示,為宣示國軍捍衛國家主權,海、空軍日前結合海巡署,執行聯合護漁任務,國軍以具體策護應援作為,作漁民和海巡署的堅強後盾。
國防部指出,國軍配合政府政策執行護漁任務所需的預算,將在年度國防預算內彈性調節,目前不會影響國軍戰備訓練與國防安全。
國防部說,未來國軍將結合戰備訓練任務,配合魚訊期彈性調整相關作法及機動調整偵巡區,期能達成「凡漁民作業海域,即有海巡艦艇保護,有海巡艦艇的海域,即有海軍艦艇策護」的目標。
本文網址: //www.ash-ware.com/b5/2013/05/19/a900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