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16日電)南投縣長李朝卿涉收取回扣、收受賄賂貪污案,南投地院今天下午開第2次準備庭,李朝卿將首度出庭,南投檢方全力備戰。
南投地檢署偵辦李朝卿等人涉貪案,於3月26日偵結起訴,連同李朝卿總共起訴16名官商,另有1名陳姓律師被控偽造私文書罪。
全案移審南投地方法院後,排定5月9日及16日兩次準備程序庭,9日首先針對檢方偵查階段已坦承犯行的13名共犯及陳姓律師進行庭訊,結果有12人對起訴內容全都認罪,對檢方所提證據也沒意見。
地院下午的庭訊對象則包括李朝卿、其妻舅簡瑞祺及前縣政顧問陳國進等3人。在檢方偵訊過程,李朝卿及簡瑞祺自始至終否認犯行。
南投地檢署表示,對於下午的開庭已進行沙盤推演,就被告及辯護律師可能提出的要求與說法,已模擬因應對策,將全力應戰、攻防。
檢方指出,前次的開庭,有12名共犯認罪,包括關鍵性被告,顯示承辦檢察官偵查嚴謹、起訴內容證據力完整,讓檢方信心大增,對於未來的審判結果「審慎樂觀」。
李朝卿被控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之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及第5條第1項第3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
檢察官在起訴中,指控李朝卿計收取不法回扣新台幣3038萬餘元,並收受賄賂134萬餘元,其中自行向廠商拿取者即達946萬元,而與簡瑞祺共犯部分也有1070萬餘元,餘則分與前後任工務處長及秘書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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