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4日電)擔憂幼兒園駕駛、隨車人員未受訓先執勤,民進黨團、親民黨團今天對立法院7日三讀修正通過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提出復議。
現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幼兒園新進駕駛人、隨車人員及教保服務人員,應在任職前最近1年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
鑒於此規定等於增加勞工任職前成本,不符勞資對等原則,立法院7日三讀修正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放寬資格使幼兒園新進駕駛人、隨車人員及教保服務人員在任職後3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且由雇主支付其必要費用支出。
不過有家長、兒童安全團體擔心,幼兒園駕駛人、隨車人任職後3個月內才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可能出現未受訓、先執勤情況。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親民黨黨團上午在立法院院會針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提出復議,院會決議另訂期處理。
根據民進黨團表示,為避免出現司機、教保人員未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就上工的3個月空窗期,因此提出復議。不過教保員人難找,條件太嚴苛可能使情況加劇。要考量在放寬資格同時減少空窗期。
立法院議事規則規定,復議動議應於原案表決後下次院會散會前提出之。提出復議的動議人應該確為原案議決時的出席委員,而未曾發言反對原決議案。並有與原決議案不同的理由,經20人以上連署或附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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