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5月9日訊】(大紀元記者藍悅真/台北報導)桃園機場捷運通車時程一延再延,高鐵局8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第一階段機場捷運通車確定要到104年年底才能通車,高鐵局局長朱旭說,因為機電統包商丸紅公司與下包商發生契約爭議,還有號誌電纜龜裂,才導致進度大幅落後,對於國家重大建設工程不斷延宕,高鐵局也向國人表示歉意,並向交通部請辭,交通部長葉匡時已經批准。
朱旭:延宕有負使命
朱旭8日下午於交通部主持機場捷運延後通車記者會,會後交通部發布新聞稿指出,朱旭自認機場捷運延後通車有負使命,已請辭局長職務,並申請提前在6月5日退休(原預計退休日期為105年7月16日)。
朱旭說,機場捷運工期因號誌系統落後,高鐵局雖然已做了各種努力,但仍不符社會期待,他身為主管機關長官,應負起責任。對此葉匡時已經批准,另指派常務次長許俊逸督導高鐵局業務。
請辭待退的朱旭,9日開始休假,職務由副局長胡湘麟代理,交通部並請常務次長許俊逸督導。
主因:電纜龜裂須換
朱旭提起目前工程進度已達到97%,6月分土建工程就可全部完成,機電工程部分除了號誌與蘆竹機場外,其他部分都達到預備測試的階段。
此次延遲主因有二,其一為統包商與下包商解決爭議時間過長致延宕工程。加上電纜龜裂需重新購買,等到全部完工後,交給營運單位還要進行相關營運準備、演練的作業,及系統的穩定性測試,經過綜合評估後,第一階段從三重至中壢段目標在104年底通車。
合約:延一日罰千萬
朱旭說,目前丸紅公司已提趕工計畫,高鐵局會持續監督,而通車日期超過契約所規定10月12日的時程,也將對丸紅進行逾期違約罰款。
高鐵局表示,經督促後若廠商仍成效不彰,不排除終止合約。根據與丸紅的合約,延後通車部分也會對包商進行違約罰款,每天可重罰1,250萬元,雖求償上限(工程款經費)為25億元,但若承包商造成侵權或重大過失的損害,求償就可無上限。
桃縣政府:無法接受
新北市政府對於通車時間要延後2年,表示將嚴重影響新北市民搭乘的權益,新北市交通局指出,依台北都會區捷運系統經驗,一般完工後到可以通車僅約3至6個月,應該還有壓縮的空間,希望交通部能再壓縮後續辦理期程,同時應研擬相關交通替代方案及補償措施。並建議交通部可責成高鐵局研擬相關替代因應方案及補償措施。
桃園縣政府則表示,工程延宕到2015年,將嚴重影響桃園航空城發展,縣政府無法接受。
機場捷運線未來會主導桃園、新北市、林口、新莊、五股的就業人口到台北市,除了通勤人口外,還有出入境的旅客,人潮與商機都會隨著機場捷運而影響,互聯興業執行董事邱太煊說,機場捷運線是目前最看好的投資地段,預估未來林口A7、高鐵青埔站A18、A19站區,都會因機場捷運而帶動周邊房地產的漲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