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0日電)監察院說,法務部沒有依法審查性侵犯是否符合假釋要件,就准許假釋,這名假釋犯之後再劫殺高中女老師,今天糾正法務部。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高鳳仙提案,糾正法務部、屏東縣政府、新北市政府、桃園縣政府。
監察院說,桃園縣一名假釋期滿的黃姓性侵前科犯,因無業缺錢,涉嫌劫殺高中女老師,凸顯假釋期滿的性犯罪者到處遊走,形同「脫管」,是治安嚴重漏洞。
糾正案文指出,法務部及所屬矯正機關沒有依法審查這名受刑人是否符合假釋要件,法務部無視這名性侵犯的暴力危險評估屬「中危險」,竟准許假釋出獄,有違失。
糾正案文表示,性侵犯出獄後,地方政府性侵害防治中心依法辦理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警政機關依法辦理治安顧慮人口列管查訪作業,經常彼此欠缺橫向聯繫機制,各行其事,導致社區治療輔導成效不彰,容易形成治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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