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02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2日電)國防部主動提供官兵法律諮詢服務,民國101年度內共有292件,以車禍案件占大多數,其中27件協助達成和解。
國防部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國軍101年法律服務及輔導訴訟執行成效」。
與會的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審判事務處代理處長沈世偉上校表示,法律服務針對部隊單位、輔導訴訟則以官兵個人為主。
法律服務部分,他指出,101年度受理法律諮詢1574件、法令會稿5338件、代撰書狀111件。各部隊遇有公務涉訟事件即由國防部各法律事務部門主動代理訴訟,年度內共99件,已結案件中44件勝訴、1件和解、2件敗訴、1件撤回,確實維護國軍軍譽及權益,有效減少國庫公帑支出。
針對輔導訴訟,他說,經統計國防部年度移送公聘律師輔導案件245件,結案(含民國100年以前案件)217件,包括勝訴63件、和解43件、敗訴25件、撤銷19件、法律服務67件。
另外,為適時維護國軍官兵合法權益,國防部自100年起,每日透過聯合作戰指揮中心及國軍安全日報傳真、各種電子及平面媒體、各軍事法院法律服務專線或信箱等管道,瞭解有無損及官兵合法權益案件,若發現即電請法務組或轄區軍事法院,主動提供法律諮詢,使其瞭解後續可行處置作為及相關程序,並適時協助輔導訴訟,以維護官兵合法權益。
沈世偉指出,101年度主動服務有292件,以車禍案件占大多數,其中有27件協助當事人達成和解,53件仍持續協助洽談和解中,其餘則有待鑑定釐清責任後,視當事人需求再行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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