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4月2日訊】(新唐人記者韓梅綜合報導)吉林長春市政府從4月1日起開始將市內民用天然氣價格由每立方米2元漲至2.8元,漲幅40%;民用混合燃氣(人工煤氣)由每立方米1.5元漲至2元,漲幅33%。官媒以“長春燃氣漲價,令誰難堪?”為題發表評論,矛頭似乎直指長春國資委。
《新華網》在評論中寫道:就在3月底,國家發改委還信誓旦旦地表示“(燃氣)漲價係無稽之談”。孰料,話音未落,長春燃氣價格應聲上調。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曾在27日正式對“天然氣價格將大幅上漲”的傳言表態,明確表示該消息完全不實。第二天,也就是3月28日,另一官媒《人民網》也表示,全國各地出現的天然氣漲價一說是傳言,並聲稱調查發現,最早報導漲價時間和漲幅新聞的是2013年3月24號的《中華工商時報》。
《新華網》在評論中為發改委的闢謠解釋說:該闢謠針對的是3月中下旬各地的傳言,而長春燃氣價格上調是在2月25日的聽證會上早就定好了的。隨即筆鋒一轉,批評道:在4月1日恰巧在發改委剛剛表態“漲價係無稽之談”之後的節點上,長春開始實施漲價,令發改委儼然背了“黑鍋”。
據了解,負責為長春市提供燃氣的是業務有部分重疊的長春燃氣公司和長春天然氣公司兩家企業。其中,長春天然氣公司是長春國資委控股的國有公司,長春燃氣公司則由長燃控股作為控股股東,長春市國資委又是長燃控股的兩大股東之一。目前長春市政府正在謀劃將長春天然氣注資進入長春燃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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