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8日電)原能會今天表示,核四工程只要有任何疑慮,原能會都會列入改善注意事項,要求台電改善;而台電未改善完成前,原能會也不會發給任何執照。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田秋堇今天舉行記者會質疑,核四廠反應爐圍阻體設備穿牆孔施工品質不良,對核安有極大威脅,但至今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僅列入改善注意事項,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也沒有回覆改善情況。
原能會副主委周源卿表示,穿牆孔為管線通過牆面的通道,依核電廠的建造規範,包括填充物的厚度、材料等都有規定,完工後,台電也必須將計算輻射屏蔽的公式及結果,送到原能會審查。
他說,原能會因認為台電送交的報告有疑義,因此列入改善注意事項,但在台電未改善前,原能會不會發放任何執照。
台電公司核火工程處副處長陳慰慈指出,核四均依GE公司的藍圖及程序規範施工,設備也送交輻射防護協會認證,符合抗輻射要求,並無缺失。
陳慰慈表示,台電送交相關報告後,原能會在民國101年10月25日認為,應送交GE公司再度確認,因此開立改善注意事項。他說,相關報告已依要求送審,但GE公司何時回覆,掌控權不在台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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