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26日電)因貪污案遭押4個月的南投縣長李朝卿,檢方今天上午偵結起訴。南投地方法院下午4時許開接押庭,以裁定續押或交保。
南投地檢署偵辦李朝卿等貪污案,自去年11月7日聲請羈押南投縣政府秘書、工務處長及涉案廠商後擴大偵辦,認李朝卿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及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均事證明確,併同其他16名被告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李朝卿計收取不法回扣新台幣3038萬7924元,並收受賄賂134萬8776元,其中自行向廠商拿取者即達946萬元,而與妻舅簡瑞祺共犯部分也有1070萬6700元,餘則分給前後任工務處長及秘書等人。
南投地檢署表示,李朝卿雖否認一切犯行,以「下屬擅自為之」理由卸責,但相關共犯及證人供證一致,且相關書證資料明確。
南投地院下午召開接押庭,由合議庭法官審理裁定李朝卿、簡瑞祺及前縣政顧問陳國進3名還在押的被告是否繼續羈押、交保或釋回。
由於李朝卿已被檢方羈押4個月,全案偵結起訴移審南投地方法院後,法院裁定續押與否引起被告家屬、親友及部分鄉親的關切。
地院接押庭下午4時許開庭,法院外已有關心人士聚集守候,包括李朝卿的二女兒等百餘人到場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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