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4日電)陳姓男子偷車後遺留檳榔汁及菸蒂,警方鑑驗後發現符合陳男的DNA,逮到陳男。法院依竊盜罪判陳男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公布的判決書,陳姓男子於民國100年1月間在桃園縣八德市某空地發現1台無人看管的自小客車,竟破壞門鎖後開走。
陳男又於同年12月間在桃園縣大溪鎮某處,見1台無人看管的自小客車,再度破壞門鎖後開走車輛。
警方尋獲這2台車後,分別在車內採集到檳榔汁及菸蒂,鑑驗後發現符合陳男的DNA,報桃園地檢署偵查起訴。
法院一審判處陳男這2次偷竊犯行無罪,但高院認為,陳男漠視他人的財產權,動輒竊取車輛,實非可取,依竊盜罪判處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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