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1日電)銓敘部今天將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提報考試院,相較1月底方案,銓敘部在退撫基金自提比例、新進公務員退休金略有讓步。
配合年金改革,銓敘部今天向考試院會提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等案。草案將交由考試院全院審查會討論,預計還要再開3次審查會全案才會底定,4月底送至立法院。
經過數十場座談,銓敘部今天的草案,相較於1月時所宣示改革方向,略有讓步。
銓敘部原規劃民國105年起,從最後在職「10年平均俸額」,逐年調降至110年為「15年平均俸額」。銓敘部草案考量到信賴保護原則,方案將延後至民國106年開始實施。
另外,退撫基金現行是公務員自提35%、政府提撥65%,銓敘部原規劃朝向個人、政府各提50%,但公務員強力反對;銓敘部送考試院的草案,提撥比例調整為公務員自提40%、政府提撥60%。
銓敘部也保留了遺族月撫慰金制度,但增訂限制條件。
至於銓敘部規劃新進公務人員三層年金,第一層確定給付的公保年金、第二層確定給付的退休金、第三層確定提撥的退休金,所得替代率原本各設定為15%、30%、30%,合計所得替代率為75%;現在也調整為15%、40%、20%,提高新進人員基本給與保障。
為了避免公務員搶退,銓敘部草案朝向如果新法實施前,公務員已具備請領月退休金條件,就算改革方案實施後才退休,退休金計算基準仍以最後在職的本俸計算,而非以10年到15年的平均俸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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