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1日電)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表示,研議評估保險公司財務指標除資本適足率(RBC)外,還要有公司的綜合指標的評等(Rating)及保單的評等,提供保戶選擇財務健全保險公司及適當商品參考。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提案通過,保險業的RBC揭露方式要從現在的3級,採取保險發展中心建議,細分為5級,也就是從現在的200%、200以上未達300%、300%以上細分為150%以下、150%到200%、200%到250%、250%到300%及300%以上。
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回應,確實考量保險公司揭露財務狀況更為細緻化;王儷玲表示,RBC揭露方式是否要更細,現在還再研究當中。
外界質疑,為何不直接揭露保險業RBC的實際數字?王儷玲說,擔心保戶因RBC的實際數字,過度恐慌而有擠兌的效應。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則表示,公布保險公司的RBC實際數字,也容易被業務員拿來不當比較,誤導保戶。
王儷玲表示,實際上評估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不只有RBC,還有許多財務評估標準。
王儷玲表示,內部有討論過,為了讓保戶選擇財務健全公司、好的保單,研議讓第3公證機構幫保險公司綜合財務指標給予評等,並且在財務報告公布之後揭露,以及保單商品評等,提供保戶買保險時參考。她說,現在國外,如美國也有類似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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