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0日電)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今天表示,香港警方2012年在機場入境或過境旅客行李查獲8000多起攜帶電擊棒等違禁品案件,其中台灣旅客所占比例頗高。
台灣旅客攜帶的違禁品主要有電擊棒、防狼噴霧劑和伸縮警棍等防身用品。
根據香港法令,攜帶電擊棒入境可能被罰款港幣5000至1萬元。而且,一旦被發現,就會立即構成罪證,即使自願放棄違禁品也不能脫罪。
台北辦事處提醒,台灣旅客入境或過境香港時,要特別留意,以免造成金錢損失。
台北辦事處掌握的數據顯示,去(2012)年入境香港的台灣旅客有215萬人次,大陸約有4000萬人次,但陸客被查獲攜帶違禁品的案件低於台灣旅客。
台北辦事處研判,台灣旅客帶防身違禁品發生率高,可能與習慣有關。
被查獲的台灣旅客大都是過境香港,官員研判,攜帶防身違禁品的一個原因是擔心在大陸的人身安全問題。再者,上述違禁品可輕易在台灣買到,而大陸旅客不容易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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