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07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7日電)人民幣業務開放,銀行收取手續費引起話題。金管會說,銀行應在契約中以顯著字體揭示收費項目、計價單位及金額,並在營業處、機構網站上公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人民幣是屬於外幣現鈔的一部分,銀行辦理外幣業務,因考量要現鈔運送、保管及偽鈔等各項作業成本,與各銀行的行銷策略等,會收取手續費,現在銀行的外幣存款是以即期及現鈔買入匯率的差額,當作手續費。
至於匯款的的手續費,金管會表示,有銀行是收取萬分之5,最低收新台幣200元、最高800元。
金管會要求銀行收取手續費,不可以重複收取費用。相關費用應在契約中以顯著的字體揭示收費項目、收費計價單位及收費金額,並且在營業處及機構網站上公告。
另外,金管會也請銀行公會彙整各銀行具共同性的收費情形,定期更新公布在銀行的網站上,以方便金融消費者查詢、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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