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07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7日電)考試院說,為避免改領公保年金導致退休所得超過現職所得,將規定,在99年至104年退休,月退基數內涵按本俸1.6至1.2計算。
銓敘部規劃的退休制度改革方案,退休金基數部分,現職兼具新舊制年資的公務人員,以及已經退休的人員,將從本俸2倍逐年調降至109年的1.6倍,純新制的公務人員,則從本俸2倍逐年調降至108年的1.7倍。
考試院會今天公布的會議紀錄,考試院長關中上週向考試院報告府院會議情況時提到,為避免在過渡期間因為領取公保年金以致退休所得超過現職所得,銓敘部將訂定辦法,規定在99年至104年退休者,月退基數內涵將按本俸1.6至1.2倍計算,並可追溯至99年。
銓敘部次長吳聰成受訪指出,當初公保年金化修法,因私校教職員要求,訂有「追溯條款」,也就是99年1月1日到公保年金施行日,已經請領一次養老給付者,若符合養老年金條件,可在一定期間內繳回一次養老給付,申請改領公保年金。
吳聰成說,公保年金加上月退休金,所得替代率就是訂在8成以下,銓敘部考量到,原本領公保一次養老金的人,如果改成公保年金後,月退基數內涵就算降到本俸1.6倍,可能有些人的所得替代率還是會超過8成,這時,月退基數內涵就要再繼續往下調降,甚至可能降到本俸1.2倍。
吳聰成指出,這是目前銓敘部可以預想到的狀況,屆時真的會調降到多少,還是要看實際的狀況,銓敘部一定會衡平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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