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9日電)酒駕撞死送報生的英籍商人林克穎被判刑4年定讞,發監前竟持他人護照逃亡。檢方表示,林克穎過去在台就有涉案,卻落跑不出庭遭通緝的紀錄。
英商林克穎(Zain Taj Dean)被控民國99年3月間凌晨酒駕撞死負擔家計的送報生黃俊德。林克穎在偵審都否認犯行,辯稱駕駛是酒店的代客停車人員,不知道發生車禍。法院傳訊相關證人並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勘驗,認定林克穎酒駕開車撞死人。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林克穎酒駕撞死人案期間,查出林克穎在民國87年間即以柯睿明(Khala Hami)名義在台居留,並被微軟公司控告侵權而遭起訴,他卻不到法院出庭遭通緝,後來發現他已潛逃出境,沒想到竟改名林克穎再回台做生意,當庭將他逮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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