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8日電)勞委會今天實施春安聯合突擊檢查,發現家樂福蘆洲店有月薪人員出勤紀錄不完整及時薪人員特休假未按比例給予等違規事項。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潘世偉上午突擊檢查新北市家樂福蘆洲店及國道客運,發現大賣場月薪人員以簽到方式記錄出勤情形,未記錄出勤時間,且簽到資料沒有依規定保存1年,也沒有依規定給予時薪勞工特別休假,違反相關勞動基準法規。
此外,潘世偉也到國道客運站,抽查統聯、大有、國光、葛瑪蘭等4家汽車客運公司,僅葛瑪蘭查無違反事項,其餘均有員工1天工作時間(延長工時連同正常工時)超過12小時,或延長工作時間1個月超過46小時的情形。
其中1家另查有勞工1天連續開車6小時中間沒有休息,違反勞動基準法規範勞工連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休息的規定。
勞委會今天動員一級主管於北中南實施春安聯合突擊檢查,北部部分發現上述違法情事,每件違法事件將可開罰新台幣2萬元至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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