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28日電)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嫌貪污在押,南投地方法院合議庭法官今天裁定延押,理由是犯罪嫌疑重大,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南投地檢署聲請延押獲准,地院裁定被告李朝卿自1月30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法界人士說,延押案成立後,李朝卿回家過年的機率已不高,除非檢方在後續2個月偵查期間提前具保停止羈押。
南投地院審判長廖健男說明合議庭准予檢察官聲請延押理由。他指出,檢察官以全案仍有重要證人或共犯尚未到案,相關事證正在積極清查中,尚需就相關人證、書證等證據資料交叉比對,且從證人的證述及相關證據內容,有相當理由認被告有逃亡、湮滅、偽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合議庭法官評儀後,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原羈押的原因並未消滅,不予羈押難以進行追訴,且無法以其他強制處分取代,裁定繼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檢方偵辦南投縣政府辦理災修工程涉嫌索賄舞弊,去年11月7日發動第一波搜索,聲請羈押工務處長黃榮德等3人(12月28日已交保),11月30日擴大偵辦並聲押李朝卿,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檢方另外發現李朝卿的妻舅簡瑞祺涉嫌介入全民運動會採購案等發包工程,簡涉嫌扮演「白手套」,疑收受廠商回扣,檢方日前聲押簡瑞祺獲准。
李朝卿的羈押將於29日屆滿,檢方18日以被告仍有串證之虞,向南投地院聲請延押。法院23日開延押庭後,合議庭法官在29日羈押期限前做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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