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5日訊】 (美国之音電) 香港 — 湖南邵陽維權人士朱承志在看守所被關押5個多月後,在檢察院尚待起訴時被轉為監視居住6個月。
2013年1月4日,朱承志的律師劉曉原依法要求會見他的當事人朱承志,但是被告知,辦案機關對朱承志變更了強制措施,朱承志已被從看守所押解到一個秘密的地點,實施為期6個月的監視居住。
劉曉原對美國之音說,邵陽公安機關在羈押朱承志期限到期時,對朱承志實施監視居住,目的是不讓律師會見朱承志,並調閱朱承志案件的檔案。劉曉原說,根據中國法律規定,朱承志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子在被移送到檢察院提起公訴後,律師有權不經過任何人批准,就能調閱案件材料並會見朱承志。但是他說,在朱承志被監視居住後,律師要想會見他的話,就要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否則將無法會見朱承志,而批准會見與否,完全取決於公安機關。目前劉曉原會見朱承志的要求已經在公安局那裏碰了釘子。
2012年7月25日,朱承志以“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到公安局的逮捕。一個月前,湖南發生民運人士李旺陽“被自殺”離奇死亡案發生後,作為李旺陽的生前同鄉同學好友,朱承志把李旺陽離奇死亡的消息和照片發在網上公布於世,因此成為當地公安機關的眼中釘而被收審關押。
劉曉原律師說,根據他的了解,朱承志的案子並不嚴重,根本涉及不到甚麼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如果嚴重的話,早就移送到檢察院起訴,在法院審判了。他引述朱承志家人的話說,公安機關要求朱承志在“不再關注李旺陽死亡事件保證書”上簽字,但在遭到拒絕後,他們下不了臺階,因此朱承志才被關押至今。他認為,朱承志的案件不應該向更嚴重的方面和壞的方面發展,因為他的案子跟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連不到一起。現在朱承志被轉移到一個秘密地點監視居住,就是阻止律師會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