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09日訊】(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9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質疑職訓補習有大陷阱,因為看似可以分期付款,但中途解約卻要付違約金,還要被追討帳務管理費。
消基會指出,諸多以「免費課程」、「職訓」等為訴求的職訓補習廣告,常常會再要消費者報名其他相關課程,或以學費加教材所費不貲,要消費者辦理分期的小額信用貸款。
但消基會發現,雖然補習班定型化契約保障消費者至少5天的審閱期,但代辦行銷放款部份,並無此保障;根據致電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專線詢問得知,為補習另外貸款,這種三方契約的貸款契約審閱期一般默契僅3天,詳情要另洽個別放款銀行。
消基會還說,這類放款業務的機構,部份信貸公司並不是銀行,而是所謂的融資公司,一旦要退班退費時,不僅困難重重,還可能面對惡質威脅。
再者,若消費者提早解約,就須面臨支付違約金給補習班的問題,以學雜費新台幣6萬或7萬元,且契約2年來看,違約金扣除10%的比率,恐怕太高。
另外,銀行也要追討綁約期間的帳務管理費用(銀行的放貸成本),若以12或24個月不等計算下來,起碼要幾千元。
消基會除呼籲消費者小心消費性貸款契約有無上述疑義與不合理條款,也要評估自己的背貸能力,切莫草率立約,並呼籲教育部或局調查導正業者,不應將「消費性貸款契約」混淆為「分期付款」。10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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