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6日電)衛生署公布8月市售肉品檢驗結果,3件鵝肉的藥檢不合格,循線找到嘉義縣、雲林縣的養鵝場,另開罰1家鵝肉販售業者。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中區管理中心副主任周秀冠指出,3件鵝肉分別在台中市、新北市、台南市售出,檢出氟甲磺氯黴素、甲磺氯黴素,違反「不得檢出」的規定。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表示,在動物實驗中,氟甲磺氯黴素具有胚胎毒性,可能會造成睪丸萎縮、男性不孕、骨頭發育不全;甲磺氯黴素會造成白血球、血小板數稀少、減少精子製造。
地方衛生局追查源頭,新北市的問題鵝肉由嘉義縣的鵝場供應,台南市的則由雲林縣的鵝場供應,已移請農政單位依法處理。至於新北市的鵝肉販售業者無法交代鵝肉來源,遭衛生局開罰新台幣3萬元。
周秀冠指出,氟甲磺氯黴素、甲磺氯黴素是可以用於雞的抗生素,可能養鵝人家不清楚不能用在鵝身上,才會用錯藥物。
衛生署是和衛生局聯合分工合作,執行民國101年度市售食品殘留動物用藥監測計畫。8月份共抽驗70件市售禽畜產品,檢驗結果67件符合規定,3件鵝肉不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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