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13日電)涉掏空外逃遭通緝的前中興銀副董事長王志雄,昨天被押解返台。法務部提交對岸遣返外逃經濟犯開胡,後續押返將更受矚目。
兩岸於民國98年4月簽署「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當時法務部向對岸提出一份滯留大陸的重大經濟犯罪、貪瀆、殺人等通緝名單,內含盜賣股票的劉偉杰、東帝士前總裁陳由豪、廣三集團前總裁曾正仁、前中興銀行創辦人王玉雲及王志雄父子、立法院前院長劉松藩等人。
但截至今年9月底,大陸共遣返211名刑事犯給台灣,雖然不乏重大槍擊或毒品犯,但押返重要經濟犯這塊始終難以突破。這次王志雄是兩岸簽署司法互助協議後,第一個被押返的重量級經濟犯罪涉案人。
檢方人士指出,前立委羅福助今年4月在發監前夕外逃,法務部5月就向對岸送交「人員遣返請求書」,其中就包含王志雄。法務部更在8月派國際及兩岸法律司人員前往中國大陸,與對岸公(安)、檢(察)、法(院)、司(司法部)協商重點對象遣返。
檢方人士說,法務部在檢討羅福助外逃案時,一併檢討王志雄外逃後,竟取得兩岸文書認證,還託人跨海在台與他人打股款糾紛官司,後來調查局發現王志雄處理官司的委託書有上海市的登記地址,於是將相關新資料補強在遣返請求書內,方便大陸找人。
法務部官員表示,這兩年不斷向對岸反映,希望提升遣返「質量」,王志雄押返台灣,在遣返外逃重大經濟犯有指標意義,期望接下來還能有更多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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