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美簽適用 外交部辦說明會

【新唐人2012年10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11日電)外交部今天說,台灣獲免美簽待遇生效前,外交部會透過網站與摺頁等宣導,並於下週開始,陸續在全國各地舉辦說明會

外交部北美司司長令狐榮達上午於記者會中表示,申請免美簽前須上網填寫「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雖是中文表格與說明,但相關護照資料等須以英文填寫。ESTA已開放申請,但在11月1日美東時間凌晨起才生效。

他指出,在免美簽生效之前,外交部與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辦事處將配合做宣導工作與說明會。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辦事處預計從下週一開始舉辦說明會,邀請業者與媒體參與。

外交部網站設有免簽證專區資訊,如「資格確認清單」提供民眾參考。另外,宣傳摺頁陸續印製完成後,民眾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各地辦事處索取。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評論美國給予台灣免美簽待遇言論引風波。外交部除10日晚間發布新聞稿澄清,今天上午再度出面說明相關內容不符事實。

令狐榮達指出,施文儀後續雖有在自己的臉書上表達歉意,但「不知美國的免簽有差別待遇」等言論依舊是錯誤訊息。

他強調,美國免簽證計劃(VWP)37國待遇完全相同,中華民國與其他36國沒有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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