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訪民母子被打「遭破害」死人床上險還生(组图)

【新唐人2012年6月15日訊】吉林訪民郭洪偉母子因到北京火車站營救在清明節祭奠楊佳而被遣返的上海訪民,被上海警察打傷,至今問題沒有得到解決,郭洪偉的母親仍躺在同仁醫院的走廊里,傷病沒錢醫治,被逼無耐之下郭洪偉只能靠乞討、撿垃圾為生。

2003年郭洪偉因揭發控告當地檢查院幹部侵吞公款,而被陷害入獄5年,在監獄被迫害九死一生,出獄後上訪,仍然是不斷的出現被打、被抓,舊傷未好,又添新傷的艱辛之路。

救人母子被打傷 無錢治 淪為乞丐

2012年4月5日中午,上海便衣警察把毛恆鳳強行綁架帶到北京火車站,毛恆鳳向訪民郭洪偉等眾訪民打求救電話,郭洪偉與他70多歲的殘疾母親立即趕到北京站營救毛恆鳳,被上海警察及土匪流氓打傷。多次向警方打了110報警電話,110都不出警。郭洪偉和他的母親在北京站14站台冰冷的水泥地上躺了長達6個小時。還是普通百姓實在看不下去了,自發地用門板把郭洪偉母子抬到醫院,到目前郭洪偉與母親因沒錢,大夫不給治療,生活費也沒有著落。

郭洪偉向記者介紹說:我們4月5日被打后一直在找誰負責此事,直到4月25日我打電話找到鐵路公安處孟躍武(音)處長,向他反映了情況,此案件交北京鐵路公安段薛峰(音)處理,又到北京鐵路公安段做了筆錄之後,說幫助解決問題,但一直得不到答覆,5月5次再次找鐵路公安處,講述了我們的困難后,上海住京辦免強與我們見面,首先提出的條件是,不能提看病,不能提治療,問要多少錢,郭洪偉講:我不能說要多少錢,請您帶我和母親到醫院檢查,看醫院說需要多少。回答不行,並說只能意思意思,表示一點人道主義的援助,其它的不能談。還問要多少?

郭洪偉介紹說,我在醫院做過調查,母親幾處骨折和我的骨折要想治好最少要5、60萬,但我只想把母親的傷病治好,給20萬總可以吧,回答仍然是不行,他們跟郭洪偉按最低標準標,還不保證治好也需14萬,還說是天文數字,最後答覆只給3千。郭洪偉說母親骨折做一次手術都要6萬,只給3千,后在北京鐵路公安人員的調解下只給9999元,因上海方沒有一點誠意,所以沒達成協意。

郭洪偉只靠200元的低保維持在北京的生活是無法活下去的,所以只能去撿垃圾、乞討維持能活著。但乞討也是經常被趕或被抓,現在生活十分艱難。

維護國家利益 招來誣陷

2003年中旬,吉林市龍潭區檢察院控申科科長許文貴逼迫郭洪偉幫他的親友陳國貴向單位交報不法住院票據,遭到拒絕!8月開始,吉林市龍潭區檢察院控申科就多次以接到「聯名舉報信」為由,對郭洪偉實施傳訊,多次做了詢問筆錄。
郭洪偉向記者敘述:『9月16日,許文貴科長在他辦公室對我說:「我沒耐心跟你玩了,陳國貴讓你辦的事你趕緊辦,咱啥說沒有!你今天晚上回去問問,前一段時間,火電職工來舉報一個人,名叫XXX,貪污300多萬元。現在看守所關著呢,但這人會來事,夠意思。我們不查了,準備今晚就把他放出來,明天你就會看到他。同樣,跟我們作對的,我們搞點材料,就可以把他送進去。」

2003年9月18日,我被再次以接到新的聯名舉報信為由傳詢,同時,許文貴把它親友陳國貴找來威脅我,因我沒有屈服,保護了國家財產。當晚被投入看守所,2003年11月6日獲釋。』

因舉報 召來5年牢獄之災

郭洪偉於2003年11月13日,向吉林市龍潭區檢察院寫信舉報許文貴一夥的違法違紀問題。 11月17日親自到吉林市政法委書記孟凡勝、吉林市市委副書記楊子明等人的辦公室遞交舉報信;次日到吉林市人大遞交舉報材料。
2005年4月7日,吉林市龍潭區檢察院檢察長王洋給我寫了:「郭洪偉來澄清事實,不抓人」的便條,我才到龍潭檢察院反映上述問題,停止到各政府部門的上訪。並等待答覆結果。

郭洪偉向記者說:「沒想到2005年6月4日我被莫名以網逃抓捕,投入吉林市第一看守所。經十余次庭審,12月29日,公訴人到看守所見我。要求我找一中間擔保人,保證我不再上訪、上告,就放了我。同時把龍潭區檢察院向吉林市檢察院上報的「關於郭洪偉挪用公款一案的撤案申請」出示給我過目。遭到我拒絕,公訴人王衛東說:「郭洪偉,你咋想的?你這樣較真,能把你放了我們進來么?」 他們聯手設計製造冤、假、錯案,報復陷害入獄五年,投入監獄。

因要上訴 受盡酷刑

郭洪偉向記者講述了在監獄服刑期間受到的迫害:他說被買通關係送入長春興業監獄,這個監獄是一個非常沒有人道的一所監獄,是服裝廠,車間烏煙瘴氣,空氣污染非常嚴重,百分之七十的服刑人員都被傳染上了肺結核,早上4點出工,晚上10點半收工,回去吃飯,還要強迫學習半小時至一小時,睡眠不足5小時。

在這種情況下無法寫申訴材料,向監區長李濤提出干重活,並說什麼重活、賍活都能幹,但要有時間寫申訴材料的時間。李濤回答說:「到我們這裏來就得聽我們的,到我們大隊來的,有兩種人能回家,一種是死了可以回老家,另一種是刑滿了可以回去,到這裏來就是來改造來的,誰讓你來申訴控告啊?郭洪偉說是被製造的冤案當然要告,這是我的權力,於是關進小號,每天上午一個窩頭,下午一個窩頭都不足2兩,沒有一口熱水都是涼水,連鹹菜都沒有,一關就是20天,為了保命只能屈服,不申訴了,還說乾的好可以減刑、300分可以減一年,每月只給郭洪偉0.5分、1分、最多2分郭洪偉說我不可能減刑,又提出要申訴結果招來了鬼剃頭,每半個月剃一次頭,滿頭都是血口子,幾次下來感染滿頭都是膿包。

郭洪偉敘述:因在監獄里寫了兩本日記,把我的經歷都寫在日記里,被獄警發現,教育科賈科長到我住的房間給搶走,說看看完了還我,後來再看到賈科長要日記本,他說不能給,都是反動言論,反改造言論,不能給了沒收了,我說你要說是反改造言論,你給我送檢查院,要是,給我加刑,就又給我關進小號,我就大喊手銬、腿鐐就給帶上了,再喊就兩電棍給電暈了,6天後讓我寫悔過書,說跟賈科長要日記是錯誤的,我不懇寫,賈科長說讓你死里,幾天後給我現做的死人床就給抻那兒了,人的四隻成八字形固定上不能有一點彎曲,一抻就是50多天,下來后大腿脫臼癱瘓半年多,血壓200多都不給保外就醫。後來家人告到檢查院,監獄用酷刑迫害,我也捨命了一天一封控告信,誰值班交給誰,監獄受不了了才給轉到長春監獄。

在長春監獄繼續控告,檢查院說是證據不足,給減刑半年。出來時由於身體狀況極差,只能寫信上訪,腿剛能走就到北京上訪,檢查院說我們是冤枉你了,但是法院不判你,你也進不了監獄,你找法院,法院說檢查院不起訴你我們也不能判,開始踢皮球誰也不負責任。因上訪多次跟地方警察發生衝突,至今問題沒得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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