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7日訊】(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7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李昆澤今天說,將提案修法,規定捷運公司應在站區內提供免費充電設施,及在站區與車廂內可飲用開水。
李昆澤發布新聞稿表示,日前發生民眾在捷運站因手機沒電,使用捷運站牆上插座充電卻遭法辦,他將提案修法,在大眾捷運法增訂「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應於站區內提供免費充電設施服務,以供旅客緊急需要使用」。
此外,他說,現行法律規定,在捷運禁止飲食區內飲食,嚼食口香糖或檳榔,處新台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這項規定較歐美國家及高鐵、台鐵等大眾運輸的限制條件更嚴。
李昆澤表示,民眾搭乘捷運時間有時可能很久,有些嬰幼兒、老年及健康情況有特殊需求的民眾,可能有泡奶、服用藥物或解渴的需要,若禁止民眾飲用開水,可能影響健康。
他說,開水不會破壞站體、車廂環境,將提案修法,在捷運站區或車廂內可飲用開水。
本文網址: //www.ash-ware.com/b5/2012/04/07/a6835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