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1日訊】澳洲商人吳植輝上訴中國廣東省高等法院失敗,將在獄中度過十餘年。去年12月,他因挪用公款、行賄受賄和偽造公司記錄等指控被判入獄13年。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是30日發出的判決顯示,僅僅挪用公款一項罪名被取消,法院將刑期改為了11年半。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吳植輝的支持者們聲稱吳由於和中國廣東省當地國有企業發生糾紛而被陷害。他拒絕以原始價格出售自己公司的股份給該國有企業(嶺南集團)。
法院宣判過後,吳植輝囑咐妻子務必儘快出售中國房產馬上返回澳洲。其妻子周麗淇對大批守候在外的澳洲記者表示,判決顯示嶺南集團勢力強大。她認為案件的幕後原因是要控制丈夫公司的股權。
在吳植輝最初60小時的審訊過程中,辦案人員大部份時間用在勸說他轉讓公司股權,僅僅一小部份時間用在澄清指控事實。周麗淇說:「我之前沒有披露這些,是因為我以為這裡的法律是公平、公開的,但是沒有這種事。現在丈夫被判,嶺南集團很容易通過起訴易網通(Et-China)來控制廣之旅(GZL)的股權。」
吳的辯護律師陳有西表示,檢方很多起訴荒謬且沒有依據。挪用公款罪名建立在吳和香港熟人的會面,但出入境記錄顯示當時兩人都未在香港。法院最初的13年判決讓吳非常震驚。他的支持者們表示可能是因為吳毫不讓步的表現讓中國法院難以接受,所以重判。隨後吳更換律師,找到和廣東地方政府熟識的朱列育(Zhu Lieyu)。朱律師對費爾法克斯媒體表示:「廣之旅曾是國有企業,現在私有化了,資產到哪裏去了是人們關心的問題,人們感情上難以接受。我對之前嶺南的事情一無所知,但動機本身不能給人定罪,法律上需要事實依據。」
澳洲外交部表示吳植輝已得到減刑,但有可能繼續上訴。發言人表示領事官員將和吳保持密切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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